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3GC06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丹西街道新丰路与象山港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规模:约1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室内装修
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限额投资)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不包括智能化、空调等政府采购工程)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要求安全员 2 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且有效。
3.6在象山县检察院查询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记录。
3.7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近三年企业没有因为拖欠民工工资被处罚或通报现象。
3.8本次招标设置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信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购买地点:交易员凭交易证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0,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3年2月4日—— 2013年2月7日16时30分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交易证、交易员证;
③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县外企业须提供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证;
⑤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⑦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⑧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⑨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说明: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象山丹城万象路489号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叶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吴程瑶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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