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大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扶贫大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大厦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大厦项目

1.2 项目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东侧、东海大道北侧

1.3 招标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4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概况: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大厦位于湛江市东海岛的中心地带,南临主干道东海大道,西面有建成的地标性东海大厦,西面 400米处有东海岛的汽车客运站,交通便利,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_13175.30 平方米,24层,容积率≤4.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_48000 平方米,项目投资约 _20000 万元,建安费用约 _15000 万元。

2 .项目说明

2.1 参数:容积率≤4.5,建筑密度≤40%,计算总建筑面积约 _48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2.2 其它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设计要求”为依据。

2.3 投标人仅限送一个经投标人评选后推荐的设计方案。

3 .建设资金

建设资金已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集到位。

4 .招标内容及要求

4.1 招标内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扶贫大厦工程红线内的地质勘探、详细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主要包括地上、地下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设计。涵盖建筑、结构、供配电、电梯、空调、给排水与消防、绿化、节能等相关专业。若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经业主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

4.2 勘测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成果文件需提交地质勘察报告8套、测量图8套、方案4套、效果图2套、初步设计图纸4套、初步设计概算书4套、拆迁征地范围图10套(含地形图)、施工图设计图纸10套、施工图预算书4套及有关电子材料。

4.3 设计费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乘以80%的下浮率。即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费×80%;施工图预算按设计费的10%计取,工程造价最后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结果为准。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4.4 勘察费(勘探、测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其中勘察费综合单价120元/m(此费用为固定单价,且该费用已包含青苗赔偿费),测量费综合单价0.3元/m2 ×80%(此费用为固定单价,且该费用已包含青苗赔偿费)。

4.5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按设计费的10%计取。

4.6 工程造价最后按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结果为准。

4.7 服务工期要求:

4.7.1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12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与设计工期同步进行)。

4.7.2 规划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注: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50 %。当累计达到合同价的50%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索赔偿款。由引所引发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 .投标资格及报名办法

5.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及要求:

5.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1.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5.1.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并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1.4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信息备案手续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5.1.5 参与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主办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场即可。

5.1.6 本工程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二家(含二家)且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见附件),且必须注明联合体内部分工。

5.1.7 无论何种原因,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5.1.8 若投标单位中标,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变更。

5.1.9 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办理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手续。

5.1.10 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分包。

5.2 报名办法

5.2.1 在招标公告标明的期限内,所有感兴趣的投标人均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应提供报 名必需资料。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2年10月份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为准,该证明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5.2.2 报名必需资料(提交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5.2.2.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参加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2.2.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5.2.2.3 有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5.2.2 .4 进粤企业及人员备案信息资料复印件。( 注:进粤企业及人员备案信息资料须经湛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盖章确认。 此项开标时勿须提供原件核对。)

5.2.2.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2.2.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及2012年10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但允许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2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为准,该证明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名称。若为分支机构名称的,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5.2.2.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5.2.2.8 联合体投标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5.2.3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5.2.4 若报名单位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必须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报名。

5.2.5 报名时间: 2013 2 4 日至 2013 2 8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收取报名费 100 元,资料费 200 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

5.2.6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5.2.7 招标人将在开标前,对报名资料内容通过各种途径(电话、信函、网上查询等)查询其真实性,对存有争议的证明材料,可随时要求投标申请人澄清,对于虚假的证明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2.8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5个,大于或等于5个均可直接参加投标,少于5个时重新组织招标。

6. 投标经济补偿:非中标人的招标方案不予采纳,不设投标经济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7. 开标时间:2013年 3 25 日9:30分。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投诉电话:****-*******             

招标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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