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食堂帮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食堂帮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食堂帮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山东兰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食堂帮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D202101ZB00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食堂帮厨服务项目,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止。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该项目将由代理机构继续办理采购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以帮厨服务费占营业额的利率百分比方式报价(注:中标百分比即中标利率,投标百分比为投标利率或报价利率)。

2.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中标供应商为招标人食堂提供帮厨服务,招标人食堂的经营权、管理权、所有食材采购归招标人所有。本次招标报价利率上限不大于24%,中标人承包期内的帮厨服务费(税后)按照就餐时每月食堂总就餐额乘以中标百分比后的计算值作为帮厨服务费的结算值。

2.1采购包号

包号

内容

主要技术及要求

数量

控制价上限

1

食堂帮厨服务

查看本文件

1

24%

2.2中标后合同期限 壹 年。

3.采购需求告知

根据招标人情况,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要求须具有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近五年来从业经验证明(近五年来签约的有效合同复印件<验看原件>或符合要求的学校出具的证明文件)。

本次采购内容招标人提供水电暖设施、烹饪设备、厨具器具、餐具用具供中标方使用。投标人在投标时以及中标后的双方有效合同存续期内帮厨服务费包含如下:

★3.1帮厨服务费包含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上公司运营的所有费用(如所有配备人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社保、保险、所有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所有帮厨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不大于55周岁);所有帮厨人员与中标人签劳动雇佣合同,人员中不投社保的必须给其投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80万>。

3.4中标人帮厨期间必备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从业资格

主要职责

备注

1

厨师

具有国家三级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具有5年以上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

1、制作菜谱

2、制定采购、出库单

3、配菜

4、烹饪菜品

5、制定菜谱成本核算的基础

厨师至少2人,其中厨师长1人

2

主食及切配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

1、制作主食菜谱

2、制定采购、出库单

3、制定主食成本核算的基础

4、与厨师长配合

5、提供原料单

6、与厨师长配合

至少1人

3

安全管理及采购保管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

1、材料采购申请、对接

2、负责原料对接验收

3、贮存、保管、出库

4、台账记录

5、负责食堂煤气、水、电安全

6、负责食堂卫生安全

7、负责食堂饮食安全

8、负责食堂机械操作人身安全

至少1人

4

洗消负责及保洁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

1、严格按洗消流程执行、监督洗消工作

2、负责就餐区域的卫生以及餐盘回收

至少1人

5

食堂经理

具有5年以上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

负责售饭区域及就餐区域的全部自身运营管理工作,与校方管理人员对接

至少1人

★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配备食堂从业人员。凡是需“具有5年以上高级中等及其以上教育学校食堂从业经验”的人员在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可查可证的履历证明,如不能提供、查证不实的则视为投标人中标后违约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5校方控制标准

3.5.1食堂菜种的价格上限:低档菜需占20%,单价不超3元;中档菜占50%,单价不超5元;基本伙菜品价格最高不得超过8元;

3.5.2每份菜的成品重量。其中,无汁无汤的菜为3两-3.5两每份;带汁的菜为每份4两至5两;带汤的菜为每份6两至7两;

3.5.3食堂必须提供充足质量的免费汤,低价菜和免费汤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全时段供应;

★3.5.4中标供应商的帮厨服务费每次结算时:如实际利率【实际利率=[营业额-(食材供应总额-库存食材总额)]÷营业额x100%】低于中标利率时则按实际利率结算;

3.5.5基本伙中:早餐稀饭品种不少于5个、小菜品种不少于8个、主食品种不少于5个;中、晚餐主食品种不少于10个,副食品种不少于15个;

★3.5.6所有菜品、主食的价格由校方核定定价,中标方不得更改和私自定价;所有菜品主辅料、面食主辅料用量配比由中标供应商报校方核准备案,相同类型菜品、面食的主辅料用量配比所有学生食堂统一标准,如被发现超标或不达标、私自更改校方定价、私自定价校方将以恶意运营给予严重警告、处罚、甚至解约。

3.6食堂基本要求

3.6.1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外,还要严格落实和执行好采购人制定的《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6.2运营范围仅限餐饮服务,不得擅自扩大运营范围,未经许可不准户外运营,更不允许将窗口承包运营;保证大众化食堂的定位,遵守限价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3.6.3食堂运营者每天定时检查,核算饭菜成本单价,每星期公布不少于两次市场主副食品价格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就餐人员座谈会,接受师生监督;

3.6.4按照五谷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基本原则配餐,饭菜价格合理,让师生量入为出,各取所需,得到真正实惠;

★3.6.5米、面、油、禽、肉、蛋、调料等大宗物品及其它零星辅料的采购均由采购人采购确定物品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不得私自采购、自带任何食材。所有食材中标人与校方指定的对接负责人协调日常采购对接;

3.6.6清真菜品加工场地、厨具、餐具应完全独立,设专用售卖服务窗口;

3.6.7营业时间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安全、节能工作,指定专职安全人员,保障疏散通道畅通、对员工进行基本的安全培训(每位员工要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逃生方法、懂扑救初期火灾,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人群);

★3.6.8就餐者凭校园一卡通结算餐费,不得使用现金,中标人也不得自置其他结算方式。

3.7其它方面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8以上条款,投标人在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又出现违约上述本公告各项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2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投标人餐饮企业营业执照须满足其最低登记注册时间至今不低于三年,并外地入青岛西海岸新区单位或其单位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有效且可查证的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近三年持续经营证明(如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纳税、财务报表、签约过的有效合同<需提供合同期内双方可查证的有效往来结算单据>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等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有效投标人须满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为不同单位的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号下的招标活动;

4.5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本次采购的供应商的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以及供应商的控股或参股人(控股或参股单位)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供应商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

4.6投标人中标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业务联络人员未经采购人批准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在投标时以及中标后的有效合同期内安排的所有帮厨工作人员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相关部门公示或在案的不良征信记录。投标人在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时,投标人的所有帮厨人员须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相关人员信用记录、通过相关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将查询或打印原件附在合同后。合同签订时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以上有效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7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时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其委托代办行出具的所有帮厨人员的征信证明、提供所有帮厨人员的健康查体证明、提供所有帮厨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投保(或商业意外伤害险)证明;投标人中标后在签合同前须提交所有帮厨人员与中标人签定的劳动雇佣合同原件、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80万>复印件给招标人审验存档。在中标后的合同签订时:招标人对征信证明有异议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人员更换,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以上有效相关证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8投标人中标后以及合同履约期内未经校方书面审批同意不得随意安排临时人员进行帮厨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以上条款,投标人在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又出现违约上述本公告各项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中国招标与投标网(http://www.cecbid.org.cn/)上发布。

6.询问、质疑

6.1投标人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在询问期内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2投标人质疑

6.2.1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时;

6.2.2投标人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

6.2.3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6.3询问、质疑方式:

6.3.1接收询问函、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询问函、质疑函(并把询问函、质疑函扫描发至EmaiL邮箱,只发EmaiL邮件不受理);

联系单位:山东兰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琅琊台路70号;

联 系 人:丁工;联系电话:186*****218;EmaiL邮箱:LanDeSD@163.com。

6.3.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询问函的格式见附件;

6.3.3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询问、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询问、质疑将不予接收。

附件

询问函

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询问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被授权人

或代理人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必填)


座机号码


电子邮箱


询问事项(纸张不够另附)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或代理人签字


提交日期

年月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西海岸新区张家楼初级中学;

联系地址:黄岛区张家楼镇松兰街90号 ;

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3*****223

代理机构:山东兰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琅琊台路70号;

联 系 人:丁工;联系电话:186*****218;EmaiL邮箱:LanDeSD@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学食堂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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