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磨溪镇中心幼儿园迁建-办公电器 招标公告
安居区磨溪镇中心幼儿园迁建-办公电器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安居区]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办公电器采购项目报名未开始
发布时间:2021-01-18
项目名称: | 迁建项目-办公电器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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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安居区]安政采竞(2021)0005号 | ||
项目所在地: | 安居区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 |
采购单位: |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中心幼儿园 | ||
联系人: | 何英姿 | 联系电话: | 159*****196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采购总预算(元): | 213120.00 |
保证金(元): | 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1-25 10:00:00 |
项目开始时间: | 2021-01-19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1-25 10:00:00 |
说明:项目开始时间为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的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受报名。 |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 |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送货地点: |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登高村(脱硫厂安置小区旁)-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中心幼儿园迁建项目内 | ||
相关要求: |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分项限价:按遂安财行[2017]24号文件执行(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居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但需供货方向采购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方无息退给供货方。 5、供应商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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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申报表: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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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式电脑 | 联想启天,同方超翔 | 16台 | 75008.00 | 查看 |
2 | 速印机 | 基士得耶,汉光 | 1台 | 15830.00 | 查看 |
3 | 喷墨打印机 | 爱普生,惠普 | 13台 | 15587.00 | 查看 |
4 | 单反相机 | 佳能,索尼 | 1台 | 15395.00 | 查看 |
5 | 交互平板触控教学一体机 | 长城,希沃 | 13套 | 72800.00 | 查看 |
6 | 会议交互平板一体机 | 清华同方,皓丽 | 1台 | 18500.00 | 查看 |
特别声明:
1、成交企业退履约保证金时须出具“遂宁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验收报告;
2、竞价供应商的各分项报价、总报价都不能超过预算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竞价供应商在成交后应严格按照该报价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4、竞价活动中的所有数据均以我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
5、一切因网络通信等原因造成的数据错误、缺失或报价上传失败、延误均与交易中心无关,请各竞价供应商合理把握报价的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成交结果将在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告。
7、竞价过程中或竞价结束后,经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软件平台公司核实由于交易系统自身存在故障或主线网络存在异常(非供应商自身网络)等问题导致出现有供应商无法报价的情况,政市府采购中心有权重新发起竞价,所有参与供应商均无条件接受。
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
开户名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居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安居支行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注明入帐公司名称、履约保证金)等(拒收现金)形式交纳。
交款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验收报告、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到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居区分中心无息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退现金)。
验收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内容提供货物及相关配套售后服务,不得随意变更采购结果。2、验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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