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招标/资审公告]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及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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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保定市][招标/资审公告]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及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及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机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及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中央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招标完成后双方作为机电设备采购买方单独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沧州市、保定市。 2.1.2项目概况: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主线起自廊坊市固安县纪家庄村东京冀界,与北京段(新机场南北航站楼联络线)顺接,终于任丘市梁召镇与津石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87.256公里。设匝道收费站7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荣乌高速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起自廊坊市永清县南大王庄村南,与京台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互通,预留东延条件。止于保定市定兴县柳卓村东,与京港澳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互通,预留西延条件,路线全长 72.814 公里。设匝道收费站6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养护中心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本项目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采用机电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分开招标的方式,本次机电设备采购招标范围为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内部分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交货地点: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段及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沿线,买方指定地点。 2.1.4交货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为2021年2月,2021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工作。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机电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保管、培训、配合安装及调试、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并向机电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尺寸、安装所需的机柜容量,配合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完成联合设计与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如下: JDCG标段设备类别包括:监控摄像机及相关存储等设备、车牌识别设备、外场可变信息标志、收费站、服务区可变信息标志、小间距LED显示屏、自动气象站、ETC路侧设备(RSU)及控制器、车道控制机、车道工控机、高速自动栏杆机、车道动态称重设备、容错服务器、工业交换机、商用交换机、UPS电源。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机电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保管、培训、配合安装及调试、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并向机电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尺寸、安装所需的机柜容量,配合机电工程施工单位完成联合设计与评审及交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注:同一设备类别必须为同一品牌,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身份为制造商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可以是国产设备制造商或进口设备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总代理)。 投标人身份为代理商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类别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同一类别设备只允许投标一种品牌。其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对上述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的供货业绩。注:供货业绩指投标人与施工单位(或项目业主)的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机电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机电供货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本公告3.3款修改为:一个制造商对同一类别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同一类别设备只允许投标一种品牌。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15 09:00至2021-01-19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用于投标文件制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2-04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21年2月4日10时00分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举行开标会。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保定市)(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京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北雄安荣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黄河道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容南街47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 68 号新合作广场 B 座 14 层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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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50051 050000
联系人:

张莹 张少波、高志良 黄建辉

联系人:石宝娟 吴红亮 楚胜男 张成 吴云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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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9*****830 138*****788 139*****929 138*****7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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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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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xzbxax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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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标签: 机电设备 高速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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