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首大道升级改造二期(EPC)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渠首大道升级改造二期(EPC)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第一标段-招标文件(0元)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7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2021-07

招 标 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注:投标单位购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过期限,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已由淅发改【2020】90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

项目编号:2021-07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K1+020—K1+493.963段(北一环—北三环)道路34米宽;K1+493.963- K1+835.192段(北三环—人民路)道路30米宽;k1+020-k1+835.192 雨水工程;K1+020-K1+480 污水工程;k1+020-k1+835.192 土方工程;导流岛铺装工程;东风渠涵洞;综合管沟;竹缠绕管设计及采购费用;拆除工程等(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内容)

2、建设地点:淅川县境内。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K1+020—K1+493.963段(北一环—北三环)道路34米宽;K1+493.963- K1+835.192段(北三环—人民路)道路30米宽;k1+020-k1+835.192 雨水工程;K1+020-K1+480 污水工程;k1+020-k1+835.192 土方工程;导流岛铺装工程;东风渠涵洞;综合管沟;竹缠绕管设计及采购费用;拆除工程等(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内容)。投资预算人民币:约2377.29万元

4、项目计划工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3、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承诺书。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前,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公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又未附变更或其他手续的,视为该拟任项目经理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又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被公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后,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又被公示为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不得放弃本项目中标(除重伤、亡故等不能正常履职和涉及刑事犯罪被拘押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履职情形外)以谋取其它项目中标)。

4、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市政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牵头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牵头人/投标人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开评标现场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相关官方网站)。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以施工单位为主。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一切费用的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1年 1月15日上午09:00至2021年1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

3、招标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4.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2月3日16时00分。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4.4转账

4.4.1投标人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2021-07投标保证金”

4.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一账号的,一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4.5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流程中网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按钮在保函公司系统中进行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流程中网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保函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如未进行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cxggzyjyzx.com/ggzy/)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21年2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淅川县北区楚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厦16层)。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投标企业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标处理;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确认,若在40分钟内未签章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认可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在评标期间,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在线问询,若未在评标委员会发起质疑30分钟内进行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

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5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51*****959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85

联系人:凌先生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电话:****-********

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条款号

********0">条 款 名 称

********1">编 列 内 容

********2">1.1.1

********3">招标人

招 标 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576

********4">1.1.2

********5">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51*****959

********6">1.1.3

********7">项目名称

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

********8">1.1.4

********9">项目地点

淅川县境内

********0">1.2.1

********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1.2.2

********3">出资比例

100%

********4">1.2.3

********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1.3.1

********7">招标范围

K1+020—K1+493.963段(北一环—北三环)道路34米宽;K1+493.963-K1+835.192段(北三环—人民路)道路30米宽;k1+020-k1+835.192 雨水工程;K1+020-K1+480 污水工程;k1+020-k1+835.192土方工程;导流岛铺装工程;东风渠涵洞;综合管沟;竹缠绕管设计及采购费用;拆除工程等(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所有内容)

1.3.2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8">1.3.3

********9">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3">1.3.4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1.4.1

********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设计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有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下同)承诺书。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前,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公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又未附变更或其他手续的,视为该拟任项目经理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又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被公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后,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又被公示为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不得放弃本项目中标(除重伤、亡故等不能正常履职和涉及刑事犯罪被拘押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履职情形外)以谋取其它项目中标)

4、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市政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牵头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牵头人/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牵头人/投标人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开评标现场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相关官方网站)。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以施工单位为主。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一切费用的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4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2月5日9时00分整

********3">1.11

********4">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3.3.1

********3">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4">3.4.1

********5">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16:00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4、转账

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2021-07 投标保证金”

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一账号的,一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 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4.4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流程中网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按钮在保函公司系统中进行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流程中网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保函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如未进行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3.7.3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字)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CA章。

3.7.4

纸质版、电子(U盘)

投标文件份数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不再递交。

3.7.5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网上递交:进入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评标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具体操作流程可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的投标用户手册查看),开标现场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材料。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2.1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及要求

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2、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http://www.xcxggzyjyzx.com/zlqtzl/17942.jhtml进行下载)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加密文件上传至系统当中。

********9">4.2.2

********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楚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厦16层)

4.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5.1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5">6.1.1

********6">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业主评委1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

********9">7.3.1

********0">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5%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

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中标价的2%,向淅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11.1

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的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

2、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377.29万元(其中:设计费上限价30万元;施工费上限价2347.29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由施工费、设计费组成,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最高限价,施工费报价不得超过施工费最高限价。

11.2

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

1、按照《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豫劳社监察[2003]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要求,中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向淅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2、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由招标人所有。

********1">1. 总则

********9">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负责。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

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文件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发出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 招标文件的制订和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负责。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优惠及服务承诺;

(9)设计及施工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项目的思路和实施方案等。)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未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条准备相关原件(可以不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精神,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标示盖章或签字位置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份数:********4">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也必须持本身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1.10.4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5.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以此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媒体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公示期为3日历天。

7.2 中标通知

在前附表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以银行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5)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3)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4)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7)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中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同一账号的,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13、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14、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15、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6 围标串标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如下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建安工程造价编制说明

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投标报价依据本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综合实力。

2、投标报价为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总报价,包含设计费报价及施工费报价。其中:(1)设计费: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规模自主报价,中标价为固定合同价,结算时不做调整。(2)施工费: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规模自主报价,投标施工费根据设计方案进行项目估算报价。

3、中标总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格;中标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完成工程详细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预算费用包括施工费、设计费】后,送审计部门进行评审,项目竣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经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综合单价计算项目竣工结算金额,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10.3招标代理费

合同约定。

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0.5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评标结束后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评标结果。

11、招标控制价

11.1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我方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 日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1、………

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_____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____页,共____条;

1、

2、

……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要求(施工、设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信用中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投 标 报 价:30分

商 务 部 分:15分

技 术 部 分:55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为有效投标总报价。

2、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评标报价×(1-K)

3、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4、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为0.3、0.4、0.5,在开标现场由抽签确定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评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5分。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

技术部分

55分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20分)

设计计划方案(6分)

针对本项目需求拟计划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先进性、案例等方面,进行评价: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先进5≤得分≤6;

(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行3≤得分<5;

(3)方案内容基本齐全,一般1≤得分<3;缺项为0分。

设计工期

进度计划

(4分)

(1)方案内容设计工期进度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3≤得分≤4;

(2)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可操作性较强2≤得分<3;

(3)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一般1≤得分<2;缺项为0分。

设计质量

(5分)

(1)设计质量主要控制点科学合理、先进可行,4≤得分≤5;

(2)设计质量主要控制点基本可行,2≤得分<4;

(3)设计质量主要控制点一般,1≤得分<2;缺项为0分

新技术、新工艺(5分)

结合项目服务深度,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是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该项由评委按优、良、一般进行评分。

优;4≤得分≤5;

良:2≤得分<4;

一般:1≤得分<2;缺项为0分。

施工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5分)

①内容完整性

(0~1分)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得分≤1。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②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5分)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1≤得分≤3。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3<得分≤5。缺项为0分。

③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1~4分)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2<得分≤4。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1≤得分≤2。

缺项为0分。

④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4分)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得分≤4。

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1≤得分≤2。缺项为0分。

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1-4分)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2<得分≤4。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1≤得分≤2。缺项为0分。

⑥工期保证措施(1-3分)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2<得分≤3。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1≤得分≤2。缺项为0分。

⑦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1-4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2<得分≤4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1≤得分≤2

缺项为0分。

⑧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1-3分)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2<得分≤3

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1≤得分≤2

缺项为0分。

⑨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2分)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1≤得分≤2。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0<得分≤1。

缺项为0分。

⑩合理化建议

(0~2 分)

有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否则0分;有利于保证本工程顺利实施、节约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并切实可行加1~2分。缺项为零分

?风险管理措施(0-3分)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2<得分≤3。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得分≤2。缺项为0分。

商务部分

15分

企业业绩(0-4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牵头人)具有类似(金额达到1500万以上;市政项目)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4分。缺项为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优惠承诺(1-6分)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3<得分≤6。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1<得分≤3。缺项为0分。

履职尽责承诺

(1-5分)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3<得分≤5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1≤得分≤3。缺项为0分。

注:上述合同、证书、证件及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造假者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做废标处理,同时报请监督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评比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有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文件综合评比分相同,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同,则有评标委员对分值相同的投标人改为投票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推荐出合格的候选中标人。发包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人,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商务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技术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审查合格后进入详细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2.1.2、2.1.3项规定的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3.2.2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合计值为该投标人最终得分,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小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一: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二: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合同条款及内容以中标后双方具体签订为准)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1)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评审和审查、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

(2)施工:包含已审核通过的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设计费用:;

(2)施工费用:。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发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承包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 话:

传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 号:

第二节通用条款

全文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其他相关书面协议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承包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的其他场所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配合管理。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无。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配合管理。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及河南省、淅川县有关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无;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无;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无;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其他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及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满足发包人、监理人所需;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接收承包人提供文件之日起7天。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准备所需图纸,满足工程所需。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基础设施的费用。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双方现场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具体条件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因承包人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针对本项目所研发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归承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单价确定原则:由承包人根据缺项、漏项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审计部门审计后调整。

2.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为本项目发包人的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发包人代表可委托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

(2)发包人的任何指令和文件只有经发包人代表签字后方可生效,没有发包人代表签字的任何来自发包人的书面文件承包人均可拒绝执行。

(3)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通知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在回执上加盖承包人公章或承包人项目管理部门印章或承包人人员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即行生效。如承包人或承包人人员未签署收到时间,以发包人指令发出的时间为指令生效时间,承包人拒绝签收的,发包人可以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联系方式邮寄送达。确有必要时,发包人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承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人代表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承包人认为发包人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承包人申告后48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人代表换人,发包人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任应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发包人负责协调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如由承包人实施,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2)发包人负责协调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

(3)发包人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发包人负责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负责协助办理。

(5)其他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发包人实际需要。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具备电子资料条件的,同时提供电子资料。

(6)承包人的其他义务:无。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派驻施工场地的承包人的总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全面管理。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过发包人同意。

3.5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苗木栽植。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需经发包人同意。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及现行规范明确的权限执行。全权委托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资金控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确认。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不授权监理人确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标准.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至少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治安保卫的要求。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要求并满足发包人的合理要求。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合同支付条款规定支付。

7.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合同、标书、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现场实际条件编制。内容应包括:施工部署、施工方案、保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体系与技术措施、必要的专项施工设计、以及环境保护、交通疏导等。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7天前,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发出开工通知的:工期应顺延。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7.5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国家规定。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2%。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和社会普遍认同的情形。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可预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社会普遍认可的恶劣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与工程设备:垃圾桶等。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无。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国家规定,满足本项目需要。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6)设计变更

(7)发包人同意的现场签证

(8)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且无类似项目的,即投标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

(4)以上变更估价须经发包方确定。

关于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的其他约定:

属于业主原因、政府要求、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变更,应补偿承包人费用和工期延长;属于承包人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原因造成变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5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3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现金奖励1万元。

10.7 暂估价

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以招标文件为准。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无。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国家地方政策性文件调整、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本施工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按省、市、区各级政府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施工期内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调整按照现行相关材料风险政策来执行,如实施期间,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材料风险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同合同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从项目开工之日起,每月计量一次。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承包人应于上述约定时间向监理人报送上一阶段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上一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单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合同通用条款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初步验收、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的设备、电路、管线等系统(若有)的试运行,试运行办法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无。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后28天内完成审批及工程审计,未完成审批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为准。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无。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款;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其他工程保修期及保修责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按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协商确定。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并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包人应承担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包人应承担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7)其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工程完工经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若达不到合格标准,招标人将不返还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按1000元/天。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使用者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含利润。

17.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确定,并自担风险。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20.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设计补充条款

(1)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提供上位规划、地形图及其他方案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等,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3)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4.装修工程为年;

5.道路工程为年(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除外);

6.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绿化养护期为年,如绿化养护期内苗木出现死亡现象,需要补栽苗木,根据补栽时间养护期顺延。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完工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初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 话:

传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渠首大道位于淅川中部,整体南北走向,规划定性为城市主干道,本次提升改造范围北起

范蠡大道,向南止于现状人民路二桥,全长 1835.192 米;沿线分别与楚都路、规划北一环路(前进路)、北二环路(水厂路)及北三环路(老街路)相交。

道路规划红线宽分三种 36 米、32 米、30 米。

K0+000--K0+320 段(渠首大道-东风渠桥)红线 36 米;

K0+320--K0+585.518 段(东风渠桥-楚都路)红线 32 米;

K0+585.518--K0+974.435 段(楚都路-北一环)红线 36 米;

K0+974.435—K1+493.963段(北一环—北三环)红线 32 米;

K1+493.963- K1+835.192 段(北三环—人民路二桥)红线 30 米;

道路沿线分别跨过东风渠、铁庙河,在 K0+327.8 处形成 1*13 米桥梁;K0+524.9 处形成2*10 米桥梁;在北三环交叉口 K1+493.963 处现状桥梁加宽。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叉口竖向、无障碍设计、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设计等0。

二、设计要求

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

2、设计行车速度:设计行车速度为 40km/h

3、交通等级:中型交通

4、路面设计年限:沥青混凝土路面 10 年

5、路面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淅川县渠首大道升级改造项目二期(EPC)

投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优惠及服务承诺;

(9)设计及施工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工作安排计划,项目的思路和实施方案等。)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内容,服务质量达到;设计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60日历天)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项目内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范围

施工项目负责人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身份证号

设计项目负责人

证书

名称

证书

编号

身份证号

投标报价

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其中:

设计费:大写:小写:

施工费:大写:小写:

工期

设计:施工:

投标质量

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类似业绩

(项目名称)

备注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2.投标保证金

(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生成二维码的缴纳回执)


3. 承诺书

承诺书(一)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内所有资料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诺书(二)

致: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书(三)

现向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5.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承担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注意:投标文件中附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6. 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承担的工作

设计质量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四)企业信誉情况

(格式自拟)

(备注:企业信誉是指企业是否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有无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项目的行为、有无未依法履行设计义务或拖延设计造成严重后果的类似行为不良记录的等,能够体现企业实际信誉情况的相关描述,格式自拟。)

(五)无行贿犯罪承诺

(格式自拟,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Q )

7. 其他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 优惠及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9.设计及施工方案

格式自拟


10.其它材料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淅川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本人和所在单位承诺,在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并不参与串通投标或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包括允许他人借用、挂靠资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如有违反,我本人及所在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按照规定对本人及所在单位记入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 目负 责 人:(签字)

年月 日

备注:签字手签或者电子章。

信用承诺书

(投标单位范本)

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 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 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 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 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 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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