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井、田家2#烟叶烘烤工场招标公告

冷水井、田家2#烟叶烘烤工场招标公告

永州市新田县冷水井、田家2#烟叶烘烤工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新田县冷水井、田家2#烟叶烘烤工场项目由永烟基【2013】0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烟草专项资金,招标人是新田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组,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永州市新田县冷水井、田家2#烟叶烘烤工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永州市新田县冷水井、田家2#烟叶烘烤工场项目

2.2项目编号: HNTCZB-YZ-2013-001

2.3建设地点:新田县冷水井潮水铺、田家蛟龙塘
2.4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50万元

2.5总工期:50天(日历天),所有工程必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竣工,若不能按期完工,耽误烟农烤烟的按损失的200%赔偿烟农,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2个标段招标:一标段为冷水井烟叶工场项目,投资约370万元,建设地点为冷水井潮水铺,主要是新建50座烤房,4个育苗棚及附属工程;二标段为田家2#烘烤工场项目,投资约280万元,建设地点为田家蛟龙塘,主要为新建50座烤房及附属工程。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次项目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或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5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已办理社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同上)如投标人中标后,所有项目部关键岗位成员必须进行押证施工,全部人员需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管理,如出现人员无故不到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诚信金

4.1为防止围标窜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在报名前需提交投标诚信金,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诚信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上(以银行到账为准);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诚信金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诚信金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4.2招标人指定递交投标诚信金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田支行

账 号:18-***************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7*****699

5.投标申请人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 9:00至11:30,15: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

5.2 报名地点: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冷水滩区法院斜对面,华轩家私城6楼)

5.3 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证明、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社保证明、投标诚信金银行电汇或转账回单,外省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等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查验原件,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外,其他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5.4 提供虚假(含克隆)资料者(含社保证明),将报上级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8.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新田县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县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组

联系人:文正足 138*****0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车站路103号6楼

联系人:汤女士 ****-******* 187*****024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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