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海棠悦府土石方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茂海棠悦府土石方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昌金茂海棠悦府土石方分包工程
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总 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南昌金茂海棠悦府工程
1.1.2工程地点: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海棠北路与富樱路交叉口
1.1.3建筑面积:148731.61m2
1.1.4工程性质:住宅建筑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昌金茂海棠悦府工程土石方工程
(具体见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1.3标书发标形式
1.3.1招标文件组成
投标方须知;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合同条款;授权委托书;确认函;委托担保协议书;承诺书
1.4招标人权利
1.4.1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本合同前任何时候,招标单位有权根据评标小组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
1.4.3在签订本招标内容合同前,招标单位有权与中标单位对中标价进行协商,并有权拒绝其投标。
二、资审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料有: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投标方资审表(见表加盖公章);
2.5安全生产许可证(见表加盖公章);
2.6相关管理人员上岗证;
2.7投标方近五年类似主要工程业绩表(见表加盖公章);
2.8开户银行账户证明。
三、标书的编制
3.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本文件所规定格式、内容、逐项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3.2投标书和往来信函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一律用打印或黑色墨水填写,并在上面法人签署和加盖公章、注明日期。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涂改和增删报价文件的原文。字迹不清,则投标书可能因此而不获考虑;
3.3投标方必须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对于任何缺漏招标方视为该投标方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任何因上述原因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3.4如果招标方发现任何错误或有关报价的问题,可以书面向投标方提出询问。该项询问并不表示建议改变投标价格,该项或该等询问并不减少投标方之任何责任,而招标方亦无提出此等错误或疑问的义务;
3.5投标文件上报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RMB)元;
3.6 一切在投标时没有加入标书内的项目,而此项目为配合项目安全等一切保安服务费用,均被视为已包括在总价或单价内;
3.7投标书上的金额,应与投标汇总表上的价额一致。如果分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价不同,以投标总价为准;文字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标签: 土石方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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