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
采购编号: 0611-BZ130*****0005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文件;
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2月04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2月19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中心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采购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重庆市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2月26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2月26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3年02月26日 10: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
经办人名称: 何源 文杰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23)******** ********
投标报名账户: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 号:****************047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 号:****************584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 (023)********
分包信息: 序号 分包名称
1 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Z130*****0005采购计划编号:12A2924采购项目名称: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七、联系方式- 4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一、招标内容- 6 -二、具体需求- 6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23 -一、实施周期、地点及验收- 23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3 -三、付款方式- 24 -四、保密- 24 -五、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24 -六、其他- 25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6 -一、评标方法- 26 -二、评标标准- 27 -三、无效投标条款- 30 -四、废标条款- 31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32 -一、投标人- 32 -二、招标文件- 32 -三、投标文件- 32 -四、开标- 34 -五、评标- 34 -六、定标- 35 -七、中标通知书- 35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35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36 -十、交易服务费- 37 -十一、签订合同- 37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38 -一、合同主要条款- 38 -二、通用合同条款(格式)- 41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43 -一、经济文件- 44 -二、资格文件- 46 -三、商务文件- 53 -四、技术文件- 58 -五、其他- 60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公安局所需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建设1001注:投标人名称须与投标报名名称相符,才具备投标资格。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文件;2、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2月4日-2月19日(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传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下列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重庆市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047(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13年2月26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限于电汇方式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上午12:00前到账,且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2A2924”的财政计划编号。(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账号:****************584保证金查询电话:(023)********(三)保证金退还方式评审结果公示后,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六、投标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受。七、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何源文杰邮编:400023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二)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联系人:马力电话:(02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三)采购文件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石元军何源电话:(023)********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内容设备分类序号具体类别单位数量硬件设备1机架式服务器套22光纤交换机台13磁盘阵列台14机柜台1软件系统1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套1备注: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与其他公安信息系统的接口建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支付给接口建设关联方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最终报价中,不再另外计价。二、具体需求(一)建设背景及目标1. 建设背景1.1法律法规的要求随着刑诉法修正案的即将实施、公安部“两个办法”的修订,法律对刑事物证检验鉴定主体、内容及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突出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和溯源性。1.2质量监督跟踪检验鉴定不仅仅重在结果,对于检验鉴定的全过程都要进行质量监督。实验室认可也要求从检验鉴定从人员、设备、物料、方法、环境等各个环节,对检验鉴定进行质量控制与监督,以确保检验鉴定的质量。随着各区县鉴定机构的发展,也急需一套更加完善的平台满足市、区县两级的业务应用,以规范其技术工作的程序性。1.3信息的综合应用近年来,刑事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在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和提高执法水平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局对刑事技术十分重视,先后建起了指纹系统、DNA系统、足迹系统、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勘验系统”)等一系列重要信息系统,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强大支撑,积累了大量数据。但各大系统目前均是各自为战,不能互通有无,制约了彼此的沟通和工作效率,给案件信息的研判带来不便。为适应法律环境的变化,充分利用各类刑事技术手段,保证检验鉴定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打破系统之间的屏障,综合利用案件相关各类数据信息,从重庆市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出发,拟建立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以保证鉴定质量,实现信息化管理与数据共享,协助提高刑事案件的侦破率,更好地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建设目标实现:2.1检验鉴定管理2.2鉴定质量控制2.3鉴定机构管理及鉴定人管理2.4物证管理2.5刑事技术各类相关信息的综合研判2.6刑事技术工作考核2.7综合展示平台2.8档案管理(二)系统需求及设计原则1、系统需求1.1刑事技术检验鉴定标准化管理需求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将检验鉴定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及时、准确、快速地完成数据采集、分析、统计等环节的工作,主要包括实验室、物、人、机、料、法、环、质、报告、物证、档案等管理,提高检验鉴定效率和鉴定质量,为刑事侦察和诉讼提供高效准确的判定依据。1.2满足市、区县两级业务单位应用需求满足市局和42个区县局两级业务单位的刑事技术综合管理需求,能够将业务数据在办案单位、区县刑事技术部门、市局技术部门之间流转。实现网上管理、网上考核、网上研判以及网上指导。1.3与其他公安系统信息接口的对接1.3.1实现与勘验系统、基础警务信息平台、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指纹管理系统、足迹管理系统、DNA系统等公安信息系统的信息对接。1.3.2如果条件允许,实现公安人事管理系统、枪弹管理系统、大情报信息系统、标准化采集系统等其它公安信息系统的信息对接,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1.3.3提供案件受理情况、物证鉴定结果、研判结果等信息的对外查询及导出接口,按照要求导入至指定系统,以供其他系统使用。1.3.4信息研判需求 实现刑事技术“网上作战”,深入挖掘刑事技术信息的实战价值,开展“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提升破案效率。1.3.5工作考核的需求系统应能够实现备对辖区各单位实验室的案件检验鉴定、质量考核以及现场勘查、等级评定等相关业务的考核。1.3.6充分利用和保护好现有资源需求与现有《综合管理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整合,确保现有资源的充分利用,确保数据的不丢失、不遗漏、不错漏,硬件的不浪费,实现与现有系统无缝对接。1.3.7统一各相关系统登陆窗口统一登陆窗口,无缝调用打开刑事技术相关系统,避免重复登陆。2、系统设计原则根据系统的目标和业务的需求,系统设计应遵循如下原则:2.1规范性原则系统必须严格按照各项业务规范要求,如:国标、公安部标准、ISO17025,17020等合理结合相关专业技术标准、程序化文件,将整个规范性操作理念,落实到系统的每个环节。2.2先进性原则系统应体现先进、成熟的设计思路,采用适合大型项目可跨平台的J2EE体系架构,和工作流引擎技术。支持多个部门协同管理和处理业务的工作模式,针对不同部门、不同操作人员,系统都能清晰的划分工作职责,提供不同的系统使用功能。既协同工作又职责明确。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2.3扩展性原则系统应具备结构化、模块化的特点,易于系统的升级和功能扩充。支持通过模块组合的方式进行不同规模的集成。在系统容量、处理能力等方面具有扩充性,可以方便的进行系统的升级换代。系统应具有与其他业务系统和其他应用系统的连接能力,为下一步和其它业务处理系统的连接预留方便的接口并且在扩展新系统时,需无偿开放相应的接口和数据。2.4安全性原则系统应提供多种数据备份手段,保证数据的安全完整;网络和系统都必须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使用PKI技术和用户名/密码身份认证机制,实现用户实名制管理;通过合理的设置用户权限组来实现对系统访问权限的控制,每个用户应有明确的权限组及业务权限; 用户的登录及对数据库所作的修改操作有完备的日志文件,该文件只可由特定的用户查询。2.5易操作性原则系统界面采用网页的方式,采用规范的行业用语。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性化设计,提供明确而且友好的错误提示。(三)软件系统具体要求1、检验鉴定管理的功能需求系统自动生成的各类文件,均可在在体系管理中受控文件模板中设定。1.1鉴定的委托派出所、刑警支(大)队等基层委托单位首先向本区县的刑事技术室进行委托,如本区县的刑事技术室未开展此项目或初检后认为需要向上级单位送检的,由本区县的刑事技术室向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送检。鉴定的委托项目,设置:鉴定委托录入、鉴定内容变更、鉴定文书修改、鉴定文书补发、鉴定文书领取和委托查询功能。1.1.1鉴定委托录入:鉴定委托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填写鉴定委托内容以及鉴定检材情况,如一个案件需要向多个专业送检,可进行同案委托,以避免重复录入。亦可通过接警系统、勘验系统、刑侦系统等警务综合系统接口,使用接警编号读取案件信息。可以上传物证信息附件。各受理单位管理员,可设置本单位的检验鉴定项目、受理检材范围以及各种须知,供委托单位在进行相应委托时阅读。委托申请的直接用户是全市各警种基层干警,操作界面设计务必简洁易用,并具备操作向导,方便使用,委托人不需培训即可完成委托登记。对未受理的委托可以进行修改。1.1.2鉴定内容变更:在检验鉴定过程中,补充鉴定检材样本和补充鉴定要求。1.1.3鉴定文书修改鉴定文书生成后,由于鉴定委托单位在填写委托过程中的错误引起的鉴定文书上的错误。系统将实现委托单位对鉴定文书上的部分内容的修改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鉴定文书修改申请表。1.1.4鉴定文书补发委托单位在系统内提出补发鉴定文书的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鉴定文书补发申请表。1.1.5鉴定文书领取对委托单位对已完成的鉴定委托进行标识提醒。1.1.6委托查询委托单位可通过委托书内的各项内容进行查询统计,支持模糊查询,系统根据权限对其展示各类检验鉴定信息。1.2鉴定的受理鉴定的受理项目,设置:受理案件委托、受理鉴定内容变更、受理鉴定文书修改、受理鉴定文书补发、鉴定文书发放和受理查询功能。1.2.1受理案件委托对委托单位的委托进行受理,可记录受理意见和受理时间以及检验时限;自动生成和打印专业受理编号和物证编号;自动生成和打印受理鉴定登记表、鉴定受理回执、案件标签、鉴定检材样本的唯一性条形码。受理案件委托时,实现实验室技术人员、送检人与受理人三方确认。受理案件委托时,提供检材样本拍照功能。系统中提供上传附件的功能,也可以通过接口直接同照相机相连接,将物证的照片、物证图像文件以电子档案的方式同物证信息一起保存起来。对于不予受理的委托,在注明原因后自动生成不予受理审批表,经审批后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1.2.2受理鉴定内容变更对委托单位的补充鉴定委托进行受理,系统自动生成补充鉴定受理表、补充鉴定受理回执、案件标签、鉴定检材样本的唯一性条形码。受理案件内容变更时,实现实验室技术人员、送检人与受理人三方确认。受理案件内容变更时,需提供检材样本拍照功能。1.2.3受理鉴定文书修改对委托单位的鉴定文书修改申请表进行受理,系统自动生成鉴定文书修改审批表,审批完毕后,进入发放环节。受理鉴定文书修改时,实现送检人与受理人双方确认。1.2.4受理鉴定文书补发对委托单位的鉴定文书补发申请表进行受理,系统自动生成鉴定文书补发审批表,审批完毕后,进入发放环节。受理鉴定文书补发时,需要送检人与受理人双方确认1.2.5鉴定文书发放对已完成的检验鉴定以及修改、补发的鉴定文书,进行发放鉴定文书和检材样本。鉴定文书发放时,需要领取人与受理人双方确认。1.2.6受理查询对检验鉴定受理情况的详细信息查询与统计,支持模糊查询。条码检索识别:受理人员可点击采码检索功能,通过条形码扫描器扫物证上的条形码,系统自动定位到该物证系统上,并将委托方信息、案情摘要、物证信息和鉴定要求等信息显示出来。1.3鉴定的分检鉴定的分检项目,设置:分检案件、归还材料和分检归还查询功能。1.3.1分检案件对已受理的各类检验鉴定,根据不同的鉴定专业分检给不同的实验室。分检时实现实验室领取人与分检人的双方确认。1.3.2归还材料实验室对已完成的检验鉴定进行鉴定材料以及鉴定检材样本的归还。归还时实现实验室归还人和接收人的双方确认。1.3.3检材的流转对需要多专业检验的物证,实现实验室间的流转。流转时实现双方确认。1.3.4分检归还查询对分检、归还情况的详细信息查询,支持模糊查询。1.4鉴定的实施1.4.1检验鉴定人核实委托信息、物证信息,领取物证和检材。实验室负责人可以查看本实验室所有的案件领取情况,并分配给各个检验鉴定人。如遇重大案件、紧急案件等,可指定检验鉴定人但须注明理由。1.4.2检验鉴定人进入到各自专业,对领取的检验鉴定,依照相应的方法、选取相应的仪器、物料进行鉴定实施,系统将根据不同的专业和鉴定文书的类型,出具相应的检验鉴定文书,并生成鉴定文书Word文档。支持与仪器连接自动采集原始检验信息、原始记录单填写等功能。在实施鉴定时,与各专业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实时动态更新。鉴定实施时,实现提供检材样本拍照功能。提供报告自动生成功能:系统自动根据该物证对应的专业显示报告样式,同时将已经填写的检验方法、检验过程、依据、仪器设备和关键试剂等信息填充到相应的位置上,允许导入各种形式的结论附件(照片、PDF\DOC\ELX),然后进行保存。提供对操作员本人编写未进行校核的报告,进行重新编写。1.4.3实现检验鉴定的回避、延期、中止、终止以及鉴定文书的撤销申请。1.4.4对检验鉴定的期限提醒。1.4.5实现对个人的检验鉴定的查询,统计。1.5鉴定的审核1.5.1对鉴定人提交审核的鉴定文书进行审核,对自己编写报告不允许自己进行复核。复核时,可以同时查看物证信息、物证照片、委托信息和受理信息;可以浏览检验方法、仪器和检验过程。允许复核人修改鉴定书内容;在复核时,复核人员可以选择复核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则该鉴定书自动流到授权签字人签字窗口中,不通过则该鉴定书自动退到鉴定人处。需要记录复核意见。需要保存修改过的各个版本并有明显标识。1.5.2对鉴定人的鉴定回避、延期、中止、终止和鉴定文书撤销申请的审核。1.6鉴定的签发1.6.1只有拥有该专业资格的人才可以操作授权签字人签字界面,系统自动显示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待签字的报告。签字时,提供受理登记表、物证信息、物证照片和鉴定结论的查看功能,可以预览报告。同时对报告书的文字部分允许进行修改,但不允许修改检验记录,系统自动记录修改内容。报告修改后,签字人要对修改后的鉴定报告再次签字。1.6.2对已通过审核的鉴定回避、延期、中止、终止和鉴定文书撤销申请进行审批。1.7报告打印对通过签发的鉴定文书进行打印,系统自动显示通过专业科室技术负责人签字或领导签名后的报告列表。系统提从批量打印和单个打印功能,打印出的报告右上角自动显示报告编号条形码标志;批量打印时,系统可自动按照每个物证的专业生成检验报告书、鉴定书或意见书。打印完成后,点击打印完成,系统自动保存电子版报告。系统提供补打印报告功能,报告打印者可以受理编号或物证编号来查看报告打印情况,如果报告已打印完成则进行补打印。1.8档案管理档案归档项目设置:档案归档、档案出库、档案归还、档案查询与统计功能。1.8.1档案归档提醒:系统要及时提醒需要归档的鉴定书。材料归档要求:能够记录档案类型、档案编号、勘验号(接案编号)、资料名称、数量、页码、归档位置、归档日期、归档科室、归档人、提交人、档案管理人、档案保存期限; 归档资料打印生成:可以生成和打印《档案管理登记表》,内容包括:序号、档案存放时间、存放位置、受理编号、档案编号、提交人、接收人、检材存放位置。档案归档时,需要移交人和档案管理员双方确认。根据设置可图形化智能推荐档案存储位置。电子档案: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项电子档案库。1.8.2档案出库凡借阅、抄录、复制档案的单位或鉴定人员,需通过审批,并进行档案出库登记。档案出库时,需要档案管理员和接收人双方确认。1.8.3档案归还档案出库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归还,并进行档案归还登记。档案归还时,需要归还人和档案管理员双方确认。1.8.4档案查询与统计对各类档案归档、出库、归还情况的详细信息查询及已存储信息的统计、导出。图形化展示档案的轨迹1.9工作台账管理所有查询均可以导出EXCEL格式文件。鉴定工作台账1.9.1工作量统计按照科室、个人、专业、检验类别分别统计工作量,如报告份数、物证数、项目数等信息。系统能够统计到全部门、科室、专业小组或个人的工作量情况。统计人员也可以自定义统计项目。1.9.2鉴定结论查询与统计系统提供按照物证类别、科室、专业、检验类别、检验项目类别等信息分别查询检验鉴定结论的功能、以及检验项目及物证数。1.9.3报告及时率查询统计系统能够按照物证类别、专业、检验类别对报告的及时率进行统计。统计出来报告数、及时报告数、不及时报告数。1.9.4物证状态查询系统提供报告快速查找功能,操作人员可输入单位名称、受理编号或物证编号来快速查找物证所处的环节及状态。可以查看物证的登记信息,所做的检测项目以及每个项目的检验状态。委托单位有权查看且只可以查看本单位所送物证的状态及相关信息。1.9.5报告修改查询系统提供按照修改日期和检验类别统计出报告修改的情况。可以查看到修改报告书号、修改人、修改原因、修改内容、审批人等信息。统计人员也可以根据统计出来的住处进行过滤,得到自己想要的内容。1.9.6报告差错率统计系统自动根据修改申请、审批的情况对报告的差错率进行统计;可以查看到报告数、差错报告、差错率等信息。统计人员也可以根据统计出来的住处进行过滤,得到自己想要的内容。1.9.7提醒统计每个操作人员在进入系统后,系统都会根据每个人的权限列出等待办理的事项,方便操作人员工作。检验超时:系统自动统计出来检验超时报告,以及超时报告的具体状态、委托单位、物证等信息。报告领取超时信息可通过网上自动发布、短信自动发送等方式提醒。1.9.8自定义统计报表系统提供自定义统计报表功能,统计条件由统计人员自由组合,报告格式根据需求而定。统计人员也可以根据统计出来的数据进行过滤,得到自己想要的内容。1.9.8.1现勘工作台账按照提供的《刑事技术现场勘查信息登记表》中所列数据项进行登记、存储、统计,并实现表格的导出。1.9.8.2考核实现对机构、单位和人员技术工作的管理考核,考核统计功能灵活可配置可实现针对机构及人员工作的自定义考核。通过该功能,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制定针对机构或人员的考核方案,系统可自动根据考核方案计算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可发布。1.10权限管理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管理员拥有系统最高管理权限,并对各受理单位管理员授权;各受理单位管理员拥有本单位范围内的最高权限。系统采取注册制,注册时需连接重庆市警员管理系统验证警号、姓名。注册时默认权限为委托权限。各受理单位管理员可对注册在本区县的用户进行授权。1.11系统维护1.11.1基础数据维护提供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前处理的设置功能。提供环境标准设置功能。提供科室、小组设置功能。提供操作员、民警设置功能。根据每个民警的权限、工作岗位设置不同的权限和角色,可设置每个操作员查询和统计的权限。1.11.2系统管理实现流程的图形化设置。能设计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待办提示。支持电子签名。支持条形码检索,其中包括受理号和物证编号。有严格的权限控制,系统权限细分到每个操作界面和每个功能按钮,可以为每个人员、每个岗位详细设置每一项的应用权限,权限管理逻辑严密,不同岗位的人能进行权限的添加、删除等修改操作,能进行查询统计的权限设置。数据的后步完成将自动锁死前面的数据修改操作,只有前步操作完成才能进行后面的数据操作,本人只能修改本人登记的数据。数据的后步完成将自动锁死前面的数据修改操作,只有前步操作完成才能进行后面的数据操作。记录所有数据修改记录,可以溯源。对于所有的查询统计结果,都能提供导出为EXCEL文件。可定期异地进行数据备份,具备数据恢复功能。2、鉴定质量控制的功能需求主要包括质量体系管理、人、机、料、法、环、质量活动管理、投诉管理等。2.1人员管理对全市刑事技术人员信息实现统一管理。设置人员基本信息、人员档案、立功受奖、学术研究、人员鉴定权限、系统权限、人员查询等功能。人员基本信息:记录本单位职工人员情况。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所属科室、性别、出生日期、健康状况、学历、职务、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手机号码、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家庭电话等信息。人员档案:记录人员教育、资质(持证)、培训、考核、任务、论文发表、出版物专著、学术会议、科技成果、立项课题、档案文件等信息。人员操作权限:记录操作员操作实验室信息系统的相关内容。内容内括权限、所属科室、所属小组、默认专业、菜单权限、流程操作权限、使用报表权限、可维护标准权限、可操作的样品性质权限、操作员签名、可操作的检验类别等信息。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培训,由本单位管理员统一添加至单位培训记录内,参加培训人员信息中自动添加该条。人员的鉴定权限,与鉴定人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2.2设备管理对本单位的设备信息实现统一管理,设置设备档案、供应商、设备校准、使用记录、设备核查记录、设备状态记录、设备查询等功能。仪器档案管理:记录使用仪器的基本情况。记录使用仪器名称、代码、型号、规格、单位现状、供应商、所放检验室、生产厂家、购习日期等信息。仪器供应商管理:对单位使用仪器的供应商建立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法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仪器申购管理:制定仪器采购年度计划。对仪器申购提出申请。科长或领导对申购申请事项进行审批。仪器检定记录:记录使用仪器的检定周期,每次检定时间、每次检定结果以及下次检定时间等信息。仪器期间核查:记录使用仪器期间核查情况。仪器状态记录:记录原始记录单中使用仪器的当间状态。仪器过期预警:记录原始记录单中使用仪器的当间状态。仪器降级、报废:记录仪器降级、报废申请、审批过程设备校准中设置校准证书扫描上传(每张照片不大于200K)、校准时限提醒功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与检验鉴定管理中实施部分涉及到的仪器联动。2.3物料管理对本单位检验鉴定所需物料实现统一管理,设置物料档案、供应商信息、购买信息、进出库信息及物料查询等功能。供应商管理:对单位使用物料管理的供应商建立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法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档案管理:记录使用物料管理的基本情况。记录使用标准物质或试剂名称、代码、型号、规格、单位现状、供应商、所放检验室、生产厂家、购习日期等信息。申购管理:制定物料管理采购年度计划。对物料管理申购提出申请。科长或领导对申购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入库管理:对已申购的物料管理进行入库。入库信息包括每个物料管理的名称、商标、规格、有效期、入库数量等信息。可打印入库单。申领管理:对已入库的物料管理进行申请领用。申领信息包括每个物料管理的名称、商标、规格、有效期、申领数量、申领科室、计划使用日期等信息。可打印申领单。领用管理:对已入库的物料管理进行领用。领用信息包括每个物料管理的名称、商标、规格、有效期、领用数量、领用科室、领用人等信息。可打印出库单。盘点管理:对现有的物料管理进行盘点。盘点信息包括每个物料管理的名称、商标、规格、有效期、库存数量、盘点数量、盘盈盘亏等信息。可打印盘点单。使用记录:记录使用物料管理的使用记录等信息。过期预警:根据物料管理有效期进行提前预警。物料的进出库信息与检验鉴定管理中实施部分涉及到的物料联动。2.4方法管理实验室依据管理程序制定、审批、发布检验方法,将发布的检验方法登记到检验鉴定管理中,实验人员每次使用,将自动记录设备和物料的使用情况。2.5环境管理对环境采集点进行管理和记录,并与仪器设备关联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环境,并对未达到环境要求的设备进行环境预警。记录检验时的环境状况:温度、湿度和气压等,自动生成环境控制一览表。2.6体系管理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指导书、通用表单、各实验室原始表格的发布、变更实施严格的制定、审批、发布程序,并在相应位置更新。系统对受控文件结构、目录、制定、发行、修订、控制(受控文件)、查阅(电子版)等信息进行管理。严格设定受控文件的查看、修改权限。系统对受控文件的个性进行记录,记录修改人员、修改时间、修改内容等信息。对受控文件的发布有一个严格的流程,先要进行申请、相关科室负责人或领导审批后,才可以进行发布。2.7质量管理包括内审管理、管理评审、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不符合项管理。内部审核:内审计划、内审项目和内审实施。管理评审: 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实施。系统提供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不符合项控制:对不符合项的内容由质量管理人员提出,经相关科室进行改正,质量管理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批。整个过程进行了控制,查询起来也比较方便。检验方法确认;质量控制计划及有效性结论;纠正措施管理。2.8抱怨投诉管理系统对客户抱怨投诉进行登记,然后相关人员对客户抱怨投诉进行受理,受理通过,然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对调查情况进行记录。由质量管理人员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审批。然后反馈处理意见给客户。允许客户网上投诉。定期在网上进行满意度调查管理,了解客户的满意度情况,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2.9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模块主要实现系统的集中配置、工作情况的监控和监督,用户身份的集中认证、授权、审计、用户信息的保存、信息安全状态的报告等,功能包括:2.9.1机构设置按照使用本系统的用户的实际组织结构来划分,并维护到数据库中,目的是对机构、用户进行统一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包括新建、修改、删除功能。该功能与用户管理有密切关系,每个用户都属于某个特定的机构,当机构改变,如合并、撤销时,相应用户也要处理。当撤销时,该机构作删除处理,相应用户也作删除处理;当合并时,先做撤销处理,然后在另一个机构中添加用户。2.9.2用户管理可对所有使用本系统人员进行管理,每个用户都属于某个机构。用户管理包括新建、修改、删除功能。2.9.3角色管理角色是用户权限的集合,用户的权限,可通过分配给他的相应的角色来实现。角色管理包括新建、修改、删除功能;可为角色添加用户。2.9.4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指系统基础数据及常用工具的设置:包括许可类别设置、所需材料设置、档案设置、地址表设置、节假日设置等;常用工具设置包括清除正在进行的流程、工作授权、查看分配人员等。各种设置都提供模糊查询、新建、修改和删除功能。2.9.5数据字典系统中用到的数据字典都在这里维护。如经济性质、性别、学历、专业、行政措施等等。数据字典包括新增、修改、添加字典项、查询字典功能。3、鉴定机构管理及鉴定人管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置流程和审批程序。3.1鉴定机构管理各单位在检验鉴定管理中开展的项目应与鉴定机构证书中登记开展的检验鉴定项目一致。3.1.1资格登记申请方按照《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提供上传附件功能,支持文本、图片、影像等各类文件格式,每个单位总上传大小控制在500M。3.1.2资格的延续、变更与注销3.1.3复议3.1.4名册编制与公告3.1.5监督管理与处罚3.1.6查询统计3.1.7辅助功能可以按证书号、机构名称查询证书申报、审批、延续、变更、注销情况;可以按申报时间、审批时间、专业等统计申报数和审批数;能够提供工作待办提醒功能。3.2鉴定人管理各单位在检验鉴定管理中有权进行鉴定实施及审核的人员,应与本单位登记的鉴定人一致。3.2.1资格登记申请方按照《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提供上传附件功能,每个单位总上传大小控制在50M。3.2.2年度审验3.2.3资格的变更与注销3.2.4复议3.2.5名册编制与公告3.2.6监督管理与处罚3.2.7查询统计3.2.8辅助功能可以按证书号、机构名称查询证书申报、审批、延续、变更、注销情况;可以按申报时间、审批时间、专业等统计申报数和审批数;能够提供工作待办提醒功能。4、综合展示平台需求为各级、各类用户构建公安刑事技术综合管理平台。4.1工作台工作台主要是用于集中展示与当前登录用户相关的信息、待办事项等信息的视图;将个人的工作和业务情况集中展示,方便工作; 4.2工作统计展示前台个人或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多种视图来进行展示;从多种维度对个人或单位刑事鉴定工作进行统计;对单位或人员鉴定工作进行排名。4.3自动信息发布 (经审批的信息,可以发布在刑警总队主页相应位置)平台门户应提供信息自动发布的机制,通过事先定制好的页面模板和需要发布的信息(如最新物证鉴定信息、现场信息、最新案件比中信息、串并案信息、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自动的合成为最终的发布页面的效果,整个过程完全不需要人为的干预,系统能够全自动的进行信息的动态发布。4.4严格、灵活的信息发布控制通过平台门户可对所有对内、外部发布的信息进行信息加工和发布流程的有效管理,通过权限控制,实现文件签收、上传下达等OA办公自动化要求。4.5数据传递5、物证管理系统需求5.1入库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对所有物证进行入库登记并与勘验系统关联,选定入库天数、仓库、货架、位置并且设定位置的状态;可打印入库单。根据设置可图形化智能推荐存储位置。每个物证都粘贴有条形码的编号,通过扫描物证条形码标签,系统自动定位到物证所处的位置,以及物证基本信息、入库数量等。5.2出库管理仓库管理人员根据申请人提出物证内容,通过快速定位功能,如通过物证名称等,找到物证所处的位置,记录申请人、申请原因、申请时间信息,在系统中进行物证出库,可打印出库单。系统提供出库查询功能,通过出库时间、物证名称等信息查看物证的出库情况。系统提供时时查看物证的功能,仓库管理员可以查看物证的基本信息、库存数量等。5.3处理申请与审批处理申请:系统提供物证处理申请功能,申请人员要先填写处理原因;然后进行申请。处理审批:只有拥有该权限的人员才可以审批;审批时可以查看物证信息、物证照片、入库时间和申请处理原因。5.4物证处理当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才可以对物证进行处理。5.5物证台帐系统自动为每个物证建立台帐,提供图形化展示物证的轨迹;通过物证编号快速查找物证当前所处的环节和状态;提供查看物证的受理登记信息、检验过程、检验方法和报告书以及相应的操作人和操作时间。6、刑事技术综合研判的功能需求6.1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能汇集来自于本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对接的所有系统的相关数据信息,将这些信息分别以案件、人员、物品等主线进行统筹管理,能方便、快捷的浏览案件、人员、物品等的全项信息。6.1.1信息关联复用本项目应对如指掌纹系统、DNA数据库系统、足迹比对系统、勘验系统、基础警务信息平台、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信息抽取,以便关联和复用相关的人员信息、案件详细信息、物证状态、检验鉴定结果、痕迹物证比对结果等信息,并能自动更新关联的相关数据项。6.1.2信息统筹管理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用户可查询到各个案件全项系信息,如:勘验情况、物证情况、涉案人员、案件破获情况、检材鉴定情况等。 6.1.3数据清理系统汇集的各个来源数据,可能不完整或者存在无法关联的情况,系统提供数据清理功能,可手动完成各类信息的关联操作。6.2刑事技术综合研判系统根据案件的各类信息(案件基本信息、勘验信息、物证信息、物证鉴定信息、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DNA信息、足迹信息、指掌纹信息等),进行深度挖掘,实现对人、案的拓展分析、串并案分析、比对结果可视化展示等。能按串并依据、串并级别、串并方法等进行分类细化管理。6.2.1案件自动串并系统对汇集自现勘、指纹、足迹、DNA等专业系统的比对关系、关联关系,能以人或案进行自动加工、自动分析,将通过技术比中的案件自动串并。自动生成串并类型和串并依据,同时发起串并提示,方便用户进行案件串并和扩展。6.2.2智能分析串并以案件和现场的各类信息为条件,分析查找类案,并借助设置条件权重分析算法列出类案的相似度,帮助用户筛选案件,从而进行分析串并。6.2.3综合分析研判系统能以单人、单案或群案为分析对象,以多种痕迹物证的比对关系、关联关系为凭证和桥梁,实现人、案关系的交叉推演,完成综合分析研判;6.2.4串案深挖对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串案,借助共性分析算法,对串案的作案特征进行分析,找出其共性的作案特征,作为继续扩案的依据,实现技术串并与信息串并的紧密结合,共同作用,扩大串并范围,同时,根据需要也可以重新发起技术比对来印证信息串并的准确性。6.2.5案发趋势分析对某时间段、某个区域内的某一或者某些种类案件进行分析,发掘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发案规律。6.2.6可视化思维导图工具提供可视化的思维导图工具,方便直观展示各信息实体间直接、间接的关系,并集成辅助分析研判功能,实现人员、案件、现场等信息节点的扩展,快速登记串并案信息,发布战果通报和预警信息,分析群案共性实现串并深挖,浏览同单位其他人员研判结果等,从而辅助操作人员实现综合的研判分析。对分析的展示图能完整导出成word、pdf、jpg等格式文件。6.2.7个人关注信息为了方便监控案件的动态,提供个人对某些案件的关注功能,对案件的动态予以监控。6.2.8全文搜索提供了对刑事技术各类信息的全文检索,检索的内容应该包含案件、现场、人员、串并案等相关信息;条件输入时,提供对类似关键词的引导提示,并将已搜词组作为关键词自动记录。6.2.9各类文档的自动生成系统能对串并案件的信息自动生成word或excel格式的串并案登记表、串并表关系表以及串并审批表等各类文档,同时提供直接打印功能。6.3串并案管理实现对串并信息的管理与发布,具备相应的审核功能;对疑难案件有相应的会诊和沟通功能;同时保持破案信息与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同步。6.3.1串并工作流程管理能对研判工作进行有效管理,通过多级权限控制,个人数据管理提示,将案件的串并、审核、撤消、返回、发布、破案、管理等工作智能化、流程化,达到OA办公自动化。6.3.2专家会诊在分析疑难案件中,当有关案件性质、作案人数、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刻画等难以明确,导致分析过程无法推进时,能使用该专家会诊功能组织相关专家审阅该疑难案件的资料以及相关线索信息,给出意见和建议,实现案件会诊交互。并记录和管理会诊过程和会诊结果。6.3.3技术破案管理系统提供人工、自动两种方式的技术破案申请功能,实现与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破案信息的交互,具有审核功能保证破案信息的准确与质量。6.3.4串并信息发布通过审核的串并案信息能自动发布到指定的展示平台。6.3.5串并工作日志管理能以人员和案件等多条主线记录相关工作人员对串并案件的新增、删除、修改、查询、审核等工作,保存所有串并案分析过程的最终结果和中间结果,形成工作日志,长期保存。6.4数据抽取平台应用的数据基础来源于各个专业系统,需抽取、汇总各专业系统的数据信息,要求在如实还原各系统的数据信息前提下,保证数据同步的质量和效率。6.4.1抽取方式提供能保证数据安全以及不影响现有各数据库稳定的抽取工具。6.4.2抽取要求保证将各专业信息系统的数据准确汇总到本系统数据库中,并能在前台完整展示;同时保证数据同步的时效性。7、技术要求7.1主体系统需支持分布式引用,采用B/S架构实现。具体实现框架需采用企业级web开发框架实现,支持多用户、大数据量企业级应用;7.2系统需采用webservice、中间库、视图等形式,灵活实现系统间数据、业务及功能层面衔接;7.3系统需支持IBM Websphere/BEA Weblogic中间件技术;7.4系统需基于oracle数据实现,支持oracle10G及以上版本; 7.5系统需支持ETL定时、实时、异步数据抽取及清洗;7.6系统需支持研判结果的图形化展示、图形化操作。(四)硬件设备具体需求序号名称配置及关键特征备注1机架式服务器※1、2个Intel 八核Xeon E7-4820处理器(单核≥2.0GHz, 18M缓存),加MAX5(至少可扩至八路处理器)※2、2块内存板(至少可扩展至8个内存板),32GB(8×4GB) 1066MHz DDR3内存(可扩充至3TB)※3、2个300GB 10K 热插拔硬盘,ServeRAID M5015 支持RAID 54、主机带两个千兆以太网卡,标配7个PCI-E 插槽,标配2个1975W热插拔电源(带电源线),5、4U机架式,DVD-ROM 。6、1块8GB单口光纤卡2光纤交换机1、与服务器同一品牌,最大支持24口光通道端口数,激活光通道端口数≥8口,8条光纤连接线;2、每通道传输速率≥8Gbps;含热插拔组件SFP、电源/风扇模块。3磁盘阵列※1、与服务器同一品牌,最大支持112块硬盘;2、双控制器,每控制器2GB缓存;※3、外接主机通道:此次配置4个8GBpsFC,最大支持8个8GBpsFC或4个8GBpsFC和4个1GBpsiSCSI;RAID支持:0,1,3,5,6,10;4、内置硬盘接口:FC/SSD/SATA;分区:≥4分区,最大支持128个分区,产品认证:CE,FCC;在线扩充:支持;风扇:双冗余热插拔;5、硬盘容量至少20T;转速:7200rpm缓存:16MB;14机柜 42U标准机柜5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见需求相关章节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周期、地点及验收(一)实施周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6个月完成安装调试;(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①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②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③ 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④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⑤ 软件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⑥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⑦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⑧ 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⑨ 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4、中标人需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应用软件开发实施方案、设计;5、中标人负责起草应用软件系统测试方案和验收报告,得到确认后方可实施;6、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实施测试与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包含软、硬件设备)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二)售后服务内容1、质保期:中标人必须承诺对招标人所采购的所有硬件提供3年的质量保证,软件提供3年免费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设备的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对现场不能及时完成维修的,应当先行更换故障设备使之恢复正常运行。2、一年免费上门维护: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一年免费上门维护,维护必须做到7×24小时维护,投标人可采取电话指导、公安网远程维护、上门维护等多种方式,但必须保证在接到维护电话2小时内响应,主城区在8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近郊区县在16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远郊区县在24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三、付款方式(一)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系统及工程按人民币付款。(二)付款方式:1、系统开发完成上线运行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凭验收报告和发票(复印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正常运行满三年,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凭验收报告和发票(复印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四、保密中标人必须对所涉及的公安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采购人工作要求。五、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1、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维保服务应尽培训义务使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软硬件系统。2、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价格中, 计入总价。3、技术培训中标人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系统使用方法和技巧、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方面,使之能适应系统正常运行的需求。4、技术资料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交货时随机提供;并提供货物原装品牌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4.1产品技术说明书;4.2安装手册(含所需的软件安装序列号);4.3操作手册;4.4维修手册;4.5设备相应的软件和光盘;4.6出厂明细表(装箱单);4.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六、其他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除外)或见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实施能力(软件、硬件设备与开发能力介绍);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场地、服务人员介绍)。(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集中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一)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说明投标报价(50分)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技术部分(40分)硬件部分有1项※条款不满足者,“硬件设备”部分得0分硬件,5分非※条款全部满足,得8分;每有1项不满足的,扣1分;超过3项不满足的,本项得0分。5技术方案总体评测,8分(方案整体评审)投标人案对重庆市公安现有物证检验鉴定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状况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系统提出整合建议和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安全严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有独到的优势,对定位、目标、需求重点、难点技术环节有先进、合理的建议8评审专家对方案在以下方面打分1、系统设计具备规范性、先进性、扩展性、安全性、易操作性(0.5分)2、满足刑事技术检验鉴定标准化管理需求、功能齐全,架构合理;(1分)3、满足市、区县两级业务单位应用需求;(1分)4、与其他公安系统信息接口的对接;(1分)5、满足信息研判需求;(1分)6、满足工作考核的需求;(1分)7、充分利用和保护好现有资源需求,与现有受案系统无缝安全的数据迁移,并能够查询原系统数据;(2分)8、统一各相关系统登陆窗口(0.5分)软件管理模块功能测试,27分(现场展示)主要演示内容:检验鉴定管理、质量管理、物证管理;档案管理、案件研判,原型系统是否紧密结合重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综合管理需求,体现与现有系统在系统架构、功能、数据结构上的无缝及专家用户应答情况(投标人自行准备环境,展示时间30分钟以内)。1.检验鉴定管理需具有1.1委托1.2受理1.3分检1.4实施1.5审核1.6签发1.7报告打印1.8档案管理1.9工作台账管理1.10权限管理2. 鉴定质量控制需具有2.1人员管理2.2设备管理2.3物料管理2.4方法管理2.5环境管理2.6体系管理2.7质量管理3.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管理需具有3.1鉴定机构管理3.2鉴定人管理4. 综合平台展示需具有4.1工作台4.2工作统计4.3自动信息发布4.4信息发布控制 5.物证管理系统需具有5.1入库管理5.2出库管理5.3处理申请与审批5.4物证处理5.5物证台帐6.综合研判需具有6.1信息综合管理(1.5)6.1.1信息关联复用功能,并展示中间数据库结构和数据0-1分6.1.2信息统筹管理功能0-0.5分6.2刑事技术综合研判功能(4.5)6.2.1案件自动串并功能0-1分6.2.2智能分析串并功能0-1分6.2.3综合分析研判功能0-0.5分6.2.4案发趋势分析功能0-0.5分6.2.5可视化思维导图工具0-0.5分6.2.6全文搜索功能0-0.5分6.2.7各类文档的自动生成功能0-0.5分6.3串并案管理功能(1)6.3.1串并工作流程办公自动化管理功能0-1分6.3.2技术破案管理功能0-0.3分6.3.3串并工作日志管理功能0-0.2分30评审专家分别在6个板块打分1、检验鉴定管理(7分)2、鉴定质量控制(7分)3、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管理(2分)4、综合平台展示(2分)5、物证管理系统(2分)6、综合研判(7分)数据能够在本系统内各个功能模块进行流转,如不能,则为0分。商务部分(6分)资质(4分)1、通过CMMI3及以上认证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得1分;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三级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得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业绩(2分)投标人提供2009年(含)以来与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在信息资源整合、刑事技术管理、信息研判类项目的合作业绩,每提供1个合同,加0.5分(提供正式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5售后质保(4分)实施能力(2分)本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所负责的公安行业信息类项目获得省、部委一等奖或以上者得2分,二等奖得1分,低于二等奖不得分(所有证明或证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2售后服务(1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1分;部分满足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培训(1分)响应招标文件制定操作培训方案/计划的得1分;部分满足的得0.5分;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得0分。1政策性加分(10分)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1分;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4、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3-5分。注:关于政策性加分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关于小微企业: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具体加分说明:投标人为小型企业的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六)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推荐采用的载体为光盘或U盘)。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投标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将投标保证金转为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渝价[2012]387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0.38+0.45+3.4+1.6=5.93(万元)十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5、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3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3)付款方法:同商务条款。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通用合同条款(格式)(专属服务协议请另行订立)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2.质保期限:3.保修范围:4.服务措施:5.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 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低价风险担保金。中标价低于所有进入评审打分阶段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的80%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投标人报价平均价×80%-中标价)×2。全部项目通过终审验收后,采购人全额退还低价风险担保金(无息)。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4.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5.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九)公安业务系统免费接口对接承诺书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实施方案(二)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投标人全称序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实施周期实施地点123…合计:投标总价=(1+2+3…)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注: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机架式服务器2光纤交换机3磁盘阵列4机柜5刑事技术综合管理研判平台……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列明的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九)公安业务系统免费接口对接承诺书(本承诺书仅限于投标人已为本项目需要接口对接的业务系统开发商使用)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人):(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作为重庆市公安局(业务系统名称)的系统开发商,我公司承诺无论最终是否中标,本公司均无条件免费提供上述业务系统与本项目软件系统的接口对接,并全力配合中标人完成接口的开发和部署,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3.1质保及售后服务能力情况;3.2培训;3.3信誉(含相关专业人员资质);3.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实施方案(分为硬件设备应答和软件系统应答,格式自定)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须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资料(须为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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