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水域修复工程投标邀请函

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水域修复工程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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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松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森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正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水域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易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38136.4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水域修复工程,道路长度:29m,道路修建宽度:1.5m、2.5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价¥338136.43元,发包价:¥312365.51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叁佰陆拾伍元伍角壹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报名地点:福建中易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文元楼902号)

4.3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01月23日17:00前将书面确认函送至福建中易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1月29日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09:30时,提交地点为:华安县沙建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应与授权委托书一同递交,否则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此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6*****6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易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文元楼902号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629

监督部门: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村民委员会: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2021 年01 月18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水域修复工程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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