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民医院教学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宝安区人民医院教学基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宝安区人民医院教学基地改造工程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工程
项 目 编 号:********130018
项 目 名 称:宝安区人民医院教学基地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1
招标工程名称: 宝安区人民医院教学基地改造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大浪社康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金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周锋 办公电话:135*****131 移动电话:135*****13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
经 办 人:周国波 办公电话:189*****689 移动电话:189*****689
计划总投资:1181.07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71.713223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4009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室内装饰工程:室内装饰、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电梯改造工程等
室外装饰工程:配套室外装饰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2月1日 至 2013年4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2月5日09:00时 至 2013年2月7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预选承包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Ⅰ组 且同时具备预选承包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代表派出,对联合体代表的要求:联合体代表必须是预选承包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I组企业,联合体成员为预选承包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I组企业。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8、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指纹报名,联合体投标的需办理联合体投标卡,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明以及拟派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代表需提供上述第(1)至(4)项资料,同时联合体成员需提供第(1)项资料
注: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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