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硫酸催化剂、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招标公告
废旧硫酸催化剂、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吉林石化公司废旧硫酸催化剂、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项目(变更)
吉林石化公司废旧硫酸催化剂、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1-WZ-0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废旧硫酸催化剂、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相关单位废旧物资处置,开展此次招标活动。
2.2招标范围:
标 段1: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公开招标处置,包括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1批,预估重量63.86吨,含包装物检斤出售(具体重量以中标后双方现场实际检斤为准)。
标 段2: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硫酸催化剂公开招标处置,包括废硫酸催化剂1批,预估重量220吨,含包装物检斤出售(具体重量以中标后双方现场检斤为准)。
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丙烯腈厂院内。
专业部门及联系人:物资采购公司业务管理科:窦志坚。
2.3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提货方式:买方自提,含包装称重。
提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买方接到吉林石化公司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提货。
提货地点:化肥厂、丙烯腈厂院内。
2.4质量标准
2.4.1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为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日常生产中产生,其中化肥厂内部分析结果镍含量约≥15%,可提供标的物样品(如需样品,由招标中心协调领取),以投标人自行化验分析为准,未来实物还可能会微量或少量含水或其它杂质,含包装物出厂检斤,必须全部提货,介意的买方请回避,报价后即表示受让双方对质量标准的认可。
2.4.2废硫酸催化剂为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2021年检修预计更换(可能由于生产调整发生变化),其中新剂中五氧化二钒约≥5.5%,由于未卸剂,无法提供样品,未来实物还可能会微量或少量含水或其它杂质,含包装物出厂检斤,必须全部提货,介意的买方请回避,报价后即表示受让双方对质量标准的认可。
2.4.3对于未有效履行合同,及合同履行中提出经我公司认定为无效异议的买方,我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取消买方今后参与吉林石化公司废旧物资处置资格。
2.5其它要求
买方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预交全额货款及10%履约保证金。货款不足时一次性补齐剩余货款。预期不交,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提货时,买方应遵守吉林石化公司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并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未能按时获取危险废物转移行政许可,影响标的转移进度,委托人有权重新处置,同时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约定。
2.6招标文件发售期10个工作日。
2.7投标保证金及货款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对于投标保证金未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人,取消今后参与吉林石化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招标资格。
2.8不提供现场踏勘,化肥厂辛烯醛加氢催化剂提供标的物样品(如需样品,由招标中心协调领取),由投标人自行化验分析并取得相关数据。
2.9、招标人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处置要求经营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代码261-152-50企业,废硫酸催化剂处置要求经营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代码261-173-50企业,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被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1-01-19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21-02-01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废辛烯醛加氢催化剂, 300元人民币 ;废硫酸催化剂, 200元人民币 。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02-09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0.6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2021-02-09 08: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