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太湖道路、绿化、水面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西太湖道路、绿化、水面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常州市西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西太湖道路、绿化、水面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武采竞标【2013】13号
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常州市西太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西太湖道路、绿化、水面保洁服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西太湖道路、绿化、水面保洁服务
二、项目概况: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41万平方米、绿化保洁约25万平方米、铺装约33万平方米,岸线约23.5公里。共分为三个标段,详见《作业服务量清单及说明》。服务期限:清扫保洁作业服务期限为3年(2013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14日),合同按年签订。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3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具有环卫保洁的经营范围;
3、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4、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过5万平米以上的公园、休闲景区或旅游区的保洁工作(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 报名时间: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17日下午16:00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
五、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大厅(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联 系 人:潘文杰、徐剑波 联系电话:****-********
六、报名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账号:****************2527 【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2013年2月17日下午16:00之前换取),交易管理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本单位不接受本项目投标报名及保证金付款凭证换取业务。
八、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2月18日上午9:30 ;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311室)(资格预审逾时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装订成册,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必须提供)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5、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签订的时间需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加盖本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招标人拒绝其资格审查。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十、确定竞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十一、竞谈文件发放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工程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作业服务量清单及说明
一、保洁作业量
序号 保洁项目 单位 一标段 二标段 三标段 合计
1 道路 ㎡ 27641 185108 198297 411046
2 绿化 ㎡ 81405 83642 83790 248837
3 铺装 ㎡ 118100 138000 70000 326100
4 岸线 km 6.78 7.5 9.2 23.48
5 垃圾桶 个 122 15 15 152
6 厕所 位 58 49 40 147
7 水池 ㎡ 2233 2233
8 座椅 ㎡ 5700 5700
9 星型建筑 ㎡ 1300 1300
二、作业服务量说明
1、作业服务量清单及说明包括本说明、作业服务量清单。
2、本作业服务量清单中的作业服务范围包括:
a. 西太湖1至3标段道路、铺装、绿化、水面保洁作业服务。
b. 公共厕所清扫保洁。
c. 果壳箱、垃圾桶的清洗保洁与垃圾清运(包括零星垃圾包的收集)。
d. 水池保洁、清洗。
e. 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f. 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
g. 乱张贴、乱涂写的清理。
h. 护栏清洗。
i. 保洁范围内景观保洁。
3、本作业服务量清单所列的绿化面积为道路活铺装两侧3米范围内的绿地作业面积。岸线长度为平均水位线的岸线长度,岸线保洁应包括岸线10米范围内的水面保洁。
4、“作业时间要求”说明:14小时是指每天的6时至20时;12小时是指每天的6时至19时。各保洁地域或路段均必须安排每班8小时,不间断安排人员作业。要合理安排各个时段各路段的作业人员,保证作业时段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保洁作业考评细则》要求(详见竞标文件)。
5、清单数量调整
本次招标采用单价合同,结算时按实际保洁面积计量。各标段保洁范围内新增的道路、绿化等项目需无条件纳入各标段保洁范围。新增项目按照投标报价计量结算。
6、 劳动力和作业车辆配备
6.1劳动人员配置要求:一标段不得低于26人、二标段不得低于32人;三标段不得低于30人。
6.2作业车辆配备要求见下表,车型要求:清扫车3t以上(含3t),洗扫车5t以上(含5t),高压冲洗车8t以上(含8t),垃圾收集车3t以上(含3t),垃圾收集船可采用小木船。
标段 车辆配置
清扫车 洗扫车 高压冲洗车 垃圾收集车 垃圾收集船
一标段 1 0 1 1 2
二标段 1 1 1 1 2
三标段 1 1 1 1 2
合计 3 2 3 3 6
7、合同期内凡新增作业任务,需得到采购人的认定同意,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凭任务书作为结算依据。
8、合同期内因拆迁、施工或其他原因减少作业量的,需及时上报采购人的相关职能部门认可,不得自行停工,或改变作业时间与方式。如若不报或上报不及时,其减少作业量的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9、由于工程施工、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10、常州市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人·月,“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合计为664.2元/人·月。
11、因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或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居民或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除,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采购人要求外,不作调整。
12、费用调整。
考虑到政策所涉及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和油价等因素,在合同的第二、第三年,合同价格可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13、风险因素的变化,除采购人要求外,投标单价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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