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公告】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庄杆线综合整治项目重新招标

【邀请公告】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庄杆线综合整治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庄杆线综合整治项目重新招标

第1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庄杆线综合整治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屏南县财政局屏财农改【2020】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屏城乡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65312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以招标人提供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6.4.3电力工程三级资质"及44.4.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招标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电力工程类别中送变电电力电缆110千伏以下电缆工程(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312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及《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2)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规定执行。(3)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日 08:00:002021年2月1日 10: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1日 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2月1日 10:3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屏城乡村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屏城乡村头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060221323,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997118,传真:

联系人:小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zf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屏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古厦社区翠屏南路341号

联系电话:0593-33221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村庄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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