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9吉首至凤凰石羊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G209吉首至凤凰石羊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9吉首至凤凰石羊哨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2009]1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凰县吉凤干线公路改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国家定额补助 78 %,地方自筹 22 %,招标人为凤凰县吉凤干线公路改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境内,路线起于吉首乾州(G209 K2334+345),经竿子坪、三拱桥、吉信,完全利用在建的凤凰绕城线公路后经十里牌,止于凤凰和麻阳两县交界处的石羊哨(G209 K2382+020)。路线全长45.90 km,扣除完全利用的凤凰绕城线公路5.54 km,实际建设里程40.36 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 8.5m,路面宽7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处封、透层+20厘米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5厘米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厘米级配碎石垫层(老路利用段为15厘米均厚级配碎石调平层)。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本项目招标共分3个合同段,各合同段招标范围和业绩要求见下表:
合同段 | 桩号 | 长度 (km) | 招标范围 | 业绩要求 |
A1 | K0+000~K20+000 | 20 | 路基、路面及桥梁工程 | 1、在最近5年中成功的完成2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不低于10 km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施工,并经交工(竣工)验收合格; 2、在最近5年中成功的完成2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不低于20 km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施工,并经交工(竣工)验收合格; 3、在近五年中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2座单跨不小于20 m,桥梁总长度不少于100m的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施工并经交工(竣工)验收合格。 |
A2 | K20+000~K45+930 | 25.93 (其中K33+223.514-K38+794.284为完全利用G209国道凤凰县绕城线工程) | ||
A3 | K0+000~K45+930 | 40.36 | 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及环保绿化工程 | 在最近5年中承担过2个合同段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 40 km以上,并经交工(竣工)验收合格。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4 个月,其中路基、路面及桥梁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20 个月,交通安全设施及环保绿化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 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1]63号、湘建建[2010]136号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A1、A2合同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A3合同段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信用企业的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二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业绩、信誉、财务和人员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3.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一般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合同段投标;最近2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或最近3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之一的投标人可增加1个合同段的投标机会,但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
3.8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职称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原件,一旦中标需押证在招标人处且不允许变更;试验工程师、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桥梁工程师、试验检测员在中标进场后押证在招标人处且不允许变更,所有证件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
4.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5 日至 2013 年 2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 时00分至11时30分, 14 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北路维一星城国际大厦1710室)持下述资料:(1)原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报名人身份证⑥省外建筑业企业需入湘施工登记证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法人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2要求);(2)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②③④⑤⑥项全套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公告第3.7条规定可增加投标机会的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 本项目A1、A2合同段不分合同段报名;A3合同段单独报名。
4.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人转账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投标人的诚信保证金,此诚信保证金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自动转为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在随机确定合同段后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此诚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展览馆路支行
账 号:1901 0021 1920 1031 863
5.随机确定合同段
5.1 随机确定合同段的时间:2013年 2 月 17 日09时00分。
5.2 随机确定合同段的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火车站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头)。
5.3 随机确定合同段的方式: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湘交监[2011]132号文件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合同段。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进入摇号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A3合同段无需通过随机抽取确定合同段,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报名该合同段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同时诚信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人于 2013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 时30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2013 年 2 月18 日上午9时00分至上午11时30分在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参考资料),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参考资料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3 月 8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火车站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头)。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按时出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1]66号、湘交监[2011]132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吉凤干线公路改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凤凰县新田垅34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5*****138
传 真:****-******* 邮 编:4162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维一星城国际大厦1710室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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