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软件及硬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昌市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软件及硬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金昌市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软件及硬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JCZC2013GK-02
二、招标项目内容:图书馆集群自动化管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手机掌上图书馆、短信平台、电话语音系统、随书光盘系统、双机热备软件、网站建设、电子图书、视频资源数据库、交换机、存储、服务器、KVM、防火墙、UPS电源、扫描仪、掌上电脑、电子阅览室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凡未按下列要求提供全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1包:
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通过2012年度年检,带原件备查);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含);
2、投标人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
6、投标人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8、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加“★”号的采购项目如非投标人自身生产,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向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所投产品中,交换机产品须提供工信部设备入网许可证复印件;服务器产品须提供进入高性能计算TOP100排名前三证书、提供服务器原厂商的节能软件(带介质);防火墙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检测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布的有效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复印件;上网行为管理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ISCCC)复印件、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公安部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复印件。
2包:
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通过2012年度年检,带原件备查);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含);
2、投标人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
6、投标人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8、投标人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投标人如果中标,签订合同时必须向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软件开发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0、所投软件应为国际知名软件或被国内大多数公共图书馆所认可的国内软件,国内软件至少提供3家以上(含)副省级以上(含)公共图书馆成功案列(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5日—2013年2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恕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金昌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为方便外地供应商参与投标,符合第三项规定条件,能够提供第四项资格文件的外地供应商,可向本公告第十二项提供的第一个邮箱中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在邮件中写明投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座机)、传真号码、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我中心即通过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以上内容不全者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七、意见、建议、询问、质疑受理时间:2013年2月5日-2013年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下午3:00时(下午2:30时开始递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3年2月28日下午3:10时前。
十、开标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金昌市财政局七楼招标大厅。
十一、质疑受理及答复: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中标结果中涉及政府采购程序的内容提出质疑的,由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受理和答复;除政府采购程序之外的内容,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应根据所质疑的内容分别向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
十二、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意见、建议、报名、询问、质疑电子邮箱:********3@qq.com">********3@qq.com;
采购单位受理意见、建议、询问、质疑电子邮箱:*******@qq.com
十三、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景寰明 (0935)*******(兼传真) 邵新航 (093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毓波(0935)*******
十四、其他事项:符合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供应商报名时无需交纳标书费。供应商的标书费应在开标当天14时55分前在开标现场用现金缴纳。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