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用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用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用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用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项目名称: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用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用途:为保证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戒毒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安全,需对戒毒所生活用水系统进行水平衡测试及水资源论证。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预算金额:12万元。
(4)采购内容:生活用水系统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6)服务地点: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8日-2021年0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室。
获取方法:在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1月29日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E世界B座写字楼1108会议室。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2021年01月18日至2021年01月22日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融资担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
八、联系方式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 购 人: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昆区西水泉
联 系 人:李洪涛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30号九星豪庭A-1919
联系人:董红燕
联系电话:189*****334
电子邮箱:bjwgnmg@163.com
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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