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二次)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FS********7
工程名称 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二次)
招标人名称 大丰鑫港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大丰市港区
工程规模 约6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FS********701 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二次) 公开招标 600 2013-2-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2月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6月1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2月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2月1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大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由大丰鑫港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决定对该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
(2)工程地点:大丰市港区。
(3)项目规模: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工程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栽植应符合绿化规范,绿化养护期二年,一年后成活率达98%,三年后成活率达100%(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则由中标人补植,并负责二年管养成活)。
(6)计划开工工期:2013年3月。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二级及以上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指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植物、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项目负责人业绩:200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达400万元及以上,质量获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景观绿化招标工程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中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如未体现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合同项目经理中排列第一的。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012 年1月-2012 年 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6)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材料;(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由招标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付至审计总价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15日内结清。
(2)本工程须经大丰市审计局审计,并以审计局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帐的依据。招标人将视资金情况提前支付工程款。如中标人需提前支付,则中标人需承担提前支付部分的工程款的利息(利息=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的12%/360×实际提前天数)给招标人。
注:1、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期: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人: 大丰鑫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丰港区
联系人: 吴晓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方洲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 沙洪流 联系电话: 137*****099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大丰港经济区 联系人
吴晓峰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盐城市青年路钱江方洲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
沙洪流
传真 电话
137*****099
邮编 2240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3年2月5日至 2013年2月1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2月5日至 2013年2月1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 招标文件。
专业公告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
大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由大丰鑫港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决定对该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二次)。
(2)工程地点:大丰市港区。
(3)项目规模: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工程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栽植应符合绿化规范,绿化养护期二年,一年后成活率达98%,三年后成活率达100%(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则由中标人补植,并负责二年管养成活)。
(6)计划开工工期:2013年3月。
四、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大丰港国际商务中心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二级及以上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指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植物、环境艺术等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项目负责人业绩:200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达400万元及以上,质量获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景观绿化招标工程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中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如未体现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合同项目经理中排列第一的。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012 年1月-2012 年 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6)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材料;(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本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等由招标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总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付至审计总价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15日内结清。
(2)本工程须经大丰市审计局审计,并以审计局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帐的依据。招标人将视资金情况提前支付工程款。如中标人需提前支付,则中标人需承担提前支付部分的工程款的利息(利息=提前支付部分工程款的12%/360×实际提前天数)给招标人。
注:1、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期: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的质保金。
八、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人: 大丰鑫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丰港区
联系人: 吴晓峰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方洲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 沙洪流 联系电话: 137*****09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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