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实施的自行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实施的自行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遴选2021-2022年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c
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局(包含:环境信息中心、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包含需要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自行采购),规范采购代理机构选取,现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我局2021-2022年度采购代理服务机构,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采购工作范围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内容包括:
1、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以上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
2、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需要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采购项目。
本方案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时限
2021年1月-2022年12月
三、服务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发售、澄清、修改、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办理政府采购文件备案;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邀请相关部门现场监督;
6、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负责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他要求除外)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供应商投诉;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江门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江门市有分支机构,同时在江门市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
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或企业;
3、近5年内机构未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近5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五、遴选原则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单位中遴选业绩优异、服务全面、资质完善、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
2、文件评审:由我局政府采购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及工作人员评分遴选,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3家入库采购代理机构;
3、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无收到异议后,我局向确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入库通知书。本次遴选成功后,以循环选取的方式选取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服务,采购代理委托合同按采购项目一事一签;
5、在服务期限内如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依法将该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储备库中予以剔除。
六、报名材料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1年1月21日下午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邮寄截至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申请材料应包括:
1、报名单位概况(含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政府采购业绩等);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业绩、资信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
3、申请单位2021-2022年采购代理工作方案(含预案、责任人员、应急及投诉处理流程等);
4、代理收费标准。
申请材料请按顺序装订,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七、评审方式
详见遴选代理机构评分表(附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小姐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403财务与审计科
电话:****-*******
附件:遴选代理机构评分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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