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异常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异常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异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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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0]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晋安区五四北片区,晋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侧、坂中路北侧、战峰雅苑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37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8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546平方米,新建门诊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体检及科研楼、制剂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以及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医技区域深化设计、净化区深化设计、医疗气体、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含人防急救医院)、二次装修、固定家具、物流系统、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智能停车系统、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场地土石方、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编制工程预算。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现状场地苗木砍伐外运、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家具、服务台、盆及附属柜体、橱柜工程、帘体轨道及床帘等)、净化工程各专业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用不锈钢药品柜、器械柜、麻醉柜、不锈钢刷手池和污洗池、不锈钢记录台、观片灯及输液轨道等)、人防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污水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净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医疗气体系统、电气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兼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IP网络电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辆引导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BA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病房呼叫系统、自助服务智能终端系统、医用呼叫对讲系统、智能排队叫号系统、视频示教系统、时钟系统、一卡通系统(包括:食堂消费、门禁(人脸识别)管理系统等)、程控交换系统、综合可视化系统集成管理平台、机房工程、手术室示教系统及ICU病房数字交互探视系统等】、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污水处理站及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海绵城市、放射性场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区域内全部施工)、放射科及检验科等相关医技科室需配合院方要求设计施工到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通信接驳工程、雨污接驳、管线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③BIM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应按照各专业图纸图审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工作,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④实体模型要求:中标方需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尺寸制作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包含全院区)。以上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⑤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⑥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⑦中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⑧中标后,若业主方提出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事项的平面需求变更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修改平面布局及其他专业相应调整,直至满足业主方要求(中标单位应总体考虑优化,总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023544775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01385.7136万元,设计费暂按:968.7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20;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的工期,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支护施工图;3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支护图审工作;1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大专业);2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纸设计工作,达到可编制项目预算编制深度(含各种专业的深化设计)。施工工期要求: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桩基支护工程;11个月内完成至地下室顶板;14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顶,29个月内完成室内单体工程、外架拆除,32个月内完成室外管线景观工程,34个月内完成消防、人防验收及单体验收,若遇验收政策调整,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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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9.其他资格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9.其他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④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5 09:00:00至 2020-12-21 17:00:00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1-11 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邮编:350005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341169,传 真:/
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201-210单元,邮编:350008
电子邮件:/
电话:13950459184,传 真:0591-83819956
联系人: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26002)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指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件等资料均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各单位的电子公章即可

答: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统一更正为“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更正为“加盖各单位的电子公章”。

2、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有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没有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请问:在投标软件投标函中关键节点是否无需填写

答:投标软件投标函中填写总工期即可。

3、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费相加,不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有误,请代理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2354.477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01385.7136万元,设计费暂按:968.76万元。

4、榕勘测投标软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小写,无法填入单位元字,是否只需填写小写投标报价的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元”

答:投标软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填写小写阿拉伯数字,单位为“元”,无需填写单位。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此处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在资格文件中附表十或附表十一中已经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再附一次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考虑投标软件有限容量,建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一次即可。

答:类似业绩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附表十(或附表十一)中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是否无需再重复提交

答: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可不再重复提交。

7、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承诺等,是否均指中标后由中标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核,在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承诺等在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承诺。

8、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执行。

9、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请问:十四、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即可是否无需纸质盖章后扫描上传

答:联合体协议书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10、若本项目我司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即联合体牵头方),请问:联合体成员方是否只需填写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二)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七、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答:是。

11、招标文件要求为联合体投标,请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分包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就是填写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内容

答:是。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分包单位提供的资料为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内容。

12、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第二节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第4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根据发包阶段,如有上述资料,招标人应当提供)。上述资料请招标人提供。请招标人提供CAD的图纸文件。

答:PDF图纸已在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步提供了;CDA版图纸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

1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现状场地苗木砍伐外运、垃圾清理),属于发包人提供场地责任,不应该包含在承包范围内。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专用合同条款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与协议书第六顺序不一致,请明确。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15、专用合同条款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约定的工期“1 桩基施工图 15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提供1套用于施工图审查……5 专业建筑照片 5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房前”与招标公告中的工期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问题4、专用合同条款5.2(P135),1 桩基施工图 15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提供1套用于施工图审查 2 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智能化、暖通施工图(含设计修改图) 24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0日历天内提交单体施工图 3套用于施工图审查等3 建筑产业化结构拆分施工图 24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80日历天内提交3套,剩余套数根据招标单位通知提供。 电子文档光盘一套4 室外总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 24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10日历天内提交3套,剩余套数根据招标单位通知后提供。 5 专业建筑照片 5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房前 详见5.1.1.20款表一,电子文档光盘一套。以上项目数字15、24、5什么意思

答:代表提交的份数,详见下表:

5.2.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及代建单位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桩基施工图

15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提供1套用于施工图审查,20日内完成桩基施工图,剩余套数根据招标单位通知提供。

电子文档光盘一套

2

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智能化、暖通施工图(含设计修改图)

24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0日历天内提交单体施工图3套用于施工图审查等,剩余套数根据招标单位通知提供。

电子文档光盘一套

3

建筑产业化结构拆分施工图

24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80日历天内提交3套,剩余套数根据招标单位通知提供。

电子文档光盘一套

4

室外总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

24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10日历天内提交3套,剩余套数根据招标单位通知后提供。

电子文档光盘一套

5

专业建筑照片

5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房前

详见5.1.1.20款表一,电子文档光盘一套

16、专用合同条款17.1.1.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建安工程预算、结算造价不得超过建安工程中标价。非承包人引起的变更、物价上涨可能会造成结算价超过中标价,请招标人给出结算造价为什么不能超过建安工程中标价的法律依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专用合同条款17.1.2(6)装配式运距按50km包干;目前福州预制构件厂距离本项目均超过了50km,请招标人按实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专用合同条款17.3施工进度款。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在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再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多还少补。按50%付款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也没有法律依据,造成企业垫付过多工程款,经营困难,因此造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由招标人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专用合同条款17.3.1.2“承包人应在各阶段施工图纸完成后10天内完成分阶段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完成并提交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公司10天内完成审核,按审后的预算申报进度款,否则该阶段进度款相应顺延。”请招标人明确分阶段预算编制的阶段划分。

答: 分阶段预算编制的阶段划分按财政有关规定及中标后图纸进度再行明确。

20、专用合同条款17.3(二)建筑安装工程费过程结算:本项目不适用。应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7工程结算与支付的规定执行。请招标人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执行》执行过程结算,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专用合同条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12级以上(不含12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与条款21.1不可抗力,二者程度是不一样的,不能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与不可抗力一致。福州市6级以上大风政府有关部门就停止露天作业,招标人应该合理顺延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专用合同条款17.5.3“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月内编制完建安工程结算并将完整资料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否则不予收件。”与条款22.1.2(14)“(14)承包人未在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编制完建安工程结算并将完整资料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不一致,请明确。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17.5.3“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月内编制完建安工程结算并将完整资料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否则不予收件。”为准。

23、专用合同条款22.1“(11)本项目要求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请招标人明确执行哪个标准

答: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同时废止。2021年1月1日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项目可以按本办法或者《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进行评价。”执行。

24、专用合同条款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关于不可抗力其他情形的约定: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日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当地突发公共卫生2级(含2级)以上,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请招标人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5、专用合同条款25.6除桩基检测、基坑支护桩检测、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费用、第三方消防机构检测外,其它如工程内幕墙四性检测、大体积砼温度控制监测费、防雷测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新结构、新材料试验费、白蚂蚁防治等费用承包人均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不另行计取。25.13净化工程方案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并经过发包人确认后实施,需通过第三方检测单位和主管部门验收,除吊塔、无影灯及手术床外,其他各专业施工到位,费用已综合在各栋楼的工程费及净化工程费中。招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3.5条“工程建设其他费清单”执行。以上费用中不能按专用合同条款17.1约定可以计取的,应由招标人承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专用合同条款25.12本项目综合布线均需使用六线线。六线线是六类线吗请明确。

答:专用合同条款25.12本项目综合布线均需使用六线线修改为“25.12本项目综合布线均需使用六类线”

27、专用合同条款25.15本项目临时排水及永久排水都由总承包单位设计、施工并负责验收到位,相关管材及工艺需符合主管部门要求,如涉及cctv检测、地形图及管线图的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永久各专业管线的申报手续由总承包单位办理。本招标文件中类似cctv检测、地形图及管线图的采购费用不是按专用合同条款17.1约定可以计取的,应由招标人承担。申报手续依法规由招标人负责办理的,由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办理。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一部分与工程总承包相关要求中,八、其他说明和要求第12,办理城建档案归档所需第三方档案技术服务公司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此项第三方档案技术服务公司产生的费用应属于发包人承担的,请修正。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9、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品牌,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直接选用不是品牌表中品牌

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的说明:“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

30、招标文件第2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40.10条、预算造价(预算造价不得高于中标价),招标文件第149页17.1.1.1(2)须编制不高于建安工程中标 价的工程预算并将完整资料报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审核。预算造价不得高于中标价请招标代理单位做出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1、剩余的结算价3%,能否用银行保函的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招标文件P2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40.10条、预算造价(预算造价不得高于中标价)报市财政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位审核和P149页(2)建筑安装工程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在建安工程中标价的限额内进行限额设计。在承包人完成 施工图设计(含预制构件等各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并经图审后 40天内,须编制不高于建安工程中标 价的工程预算并将完整资料报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审核。对须编制不高于建安工程中标价的工程预算不是很明白,请解释下。

答:P2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40.10条及P149页中对应条款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签订合同中标人在建安工程中标价的限额内进行限额设计。在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制构件等各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并经图审后 40天内,需将完整的工程预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及代建单位委托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价(审核后预算造价不得高于中标价)作为合同价。”。

33、招标文件第153页17.3.1.2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市财政局批复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 准到位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17.4第(3)工程结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定后扣留工程结算价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 质量保证金中,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以什么形式支付或扣减的,能否用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替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4、招标文件第3页2.5条工期要求中"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是否修改为合同开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上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5、招标文件中设计内容包含:“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医技区域深化设计、净化区深化设计、医疗气体、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含人防急救医院)、二次装修、固定家具、物流系统、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智能停车系统、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场地土石方、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编制工程预算。”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图纸中,其中“基坑支护、智能化、医技区域深化设计、净化区深化设计、电梯(含装饰)、二次装修、固定家具、物流系统、智能停车系统、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建筑外立面、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在已完成的目录设计图中未体现,如上述内容前期已有设计,请提供,如无设计,是否由后期中标人承担费用如何计取如由中标单位完成上述内容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是否违反本次招标的原则和要求

答: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只包含施工图设计。

36、我司提供的业绩为施工许可可查的业绩,项目面积等指标均可满足,但网上指标无上无法查询装配式的字眼,请问这样的业绩能否满足?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第二大点“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第5条。

37、关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十四、联合体协议书 ”,独立投标人是否可以不做此份联合体协议书,仅作主体设计分包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施工及设计资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投标函附录第一点中的“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其中③指的是什么

答:投标函第1点的第③点无需填写,直接填“/”即可。

39、P152,17.3.1.2条款:在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第二十六条、闽财建【2007 】157号文件第十二条,进度款支付比例未政府文件执行存在垫资施工现象,请招标代理单位做出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0、P107,17.5条款 竣工结算未按国办发〔2016〕1号文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未执行请招标代理单位做出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1、P153,17.4.1(3)条款质量保证金:闽建筑[2013]29号第一、2条款: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优先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不得强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招标文件未执行请招标代理单位做出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2、P3,2.5条款工期要求: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请招标代理单位做出解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7. 合同价格与支付的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17.1.1合同价格形式”(2)建筑安装工程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在建安工程中标价的限额内进行限额设计。在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制构件等各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并经图审后 40天内,须编制不高于建安工程中标价的工程预算并将完整资料报送发包人及代建单位审核。预算由业主及代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建安工程费预算造价不得超过工程费中标价。若承包人未按时递交可送审的工程预算及相关材料,应按每10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均应为限额设计,即中标人应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各专业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其设计方案的建安工程费用不得超过发包人设定的经济指标。在特殊情况下,如中标人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超过了发包人设定的经济指标,必须在获得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中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所有损失和违约责任。建安工程费预算、结算造价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否则发包人不给予接收并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造价高于建安工程费中标价的情况,则以建安工程费中标价作为合同总价,并以建安工程费中标价作为进度款支付限额。(3)工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问:其中(2)建安工程费预算、结算造价不得超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与(3)工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相互矛盾,以那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最终结算价包括建安工程费和设计费,两者不矛盾。

4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此处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在资格文件中附表十或附表十一中已经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再附一次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考虑投标软件有限容量,建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一次即可。

答:相关资料无需重复提交。

45、招标文件P62页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 ”问:此加分项类似业绩竣工和在建的业绩没有说明用何种材料证明所提供的业绩为装配式建筑, 建议在竣工业绩e.其他要求里面增加“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建议在在建业绩e.其他要求里面增加“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许可证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第二大点“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第5条。

46、招标文件P152中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3.1.2施工进度款: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承包人应于每个季度第一星期按季度报送一个季度计划完成工程量。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在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再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多还少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结算、市财政局批复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款项付至98%,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本项目建设安装费金额较大,进度款申请周期较长,施工压力巨大,国务院已明令禁止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是否可以提高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7、招标文件疑问(1) 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条1.4.1/1.11.2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问: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及扫描件

答: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及扫描件。

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

1、其他附件I货物技术要求3.2控制柜:控制柜内的主要零部件如:主控电脑板、变频器均采用原装原品牌商标产品,电梯控制柜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控制系统要求:(1)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 CPU≥32 位。(2)具有上下行集选功能。(3)同一梯间的电梯外呼按钮均要求具有联控功能。(4)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5)具备业主呼梯功能。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修改为:“3.2控制柜:控制柜内的主要零部件如:主控电脑板、变频器均采用原装原品牌商标产品,电梯控制柜与所投电梯同一品牌。控制系统要求:(1)控制系统均采用微电脑处理器,主 CPU≥32 位。(2)具有上下行集选功能。(3)同一梯间的电梯外呼按钮均要求具有联控功能。(4)具备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联接口。(5)具备业主呼梯功能。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6)控制柜采用原装进口品牌,需提供相应的进口文件证明。”

2、其他附件I货物技术要求3.4安全部件:电梯产品的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获得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的,与电梯整机同品牌且为原品牌原商标。修改为:“3.4安全部件:电梯产品的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获得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的,与电梯整机同品牌且为原品牌原商标,限速器采用原装进口品牌,需提供相应的进口文件证明。”

3、其他附件I货物技术要求D、橡胶地板要求1、本项目要求橡胶地板使用原装进口的产品,所用系列以及产地需报业主方以及代建方审核确认,确认后采购安装。材料需提供原产地证明(需有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国外厂商公章,不同系列产品需提供不同系列的原产地证明),海关进口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报关单、进口货运单,国内货运单,报关单上需有各项参数以及海关章)修改为:“1、本项目要求橡胶地板使用原装进口的产品,所用系列以及产地需报业主方以及代建方审核确认,确认后采购安装。材料需提供原产地证明(需有国内一级代理商公章、国外厂商公章,不同系列产品需提供不同系列的原产地证明),海关进口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报关单、进口货运单,国内货运单,报关单上需有各项参数以及海关章),橡胶地板需采用原生橡胶,不可为再生橡胶或橡塑复合材料。”

4、第六章《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配电箱(柜),六中电气改为六中建电;vrv空调,三菱改为三菱重工;柴油发电机组,康明斯改为康明斯电力;mtu(奔驰)改为mtu Onsite Energy;扶梯、电梯,迅达修改为瑞士迅达,三菱修改为日本三菱,奥的斯修改为美国奥的斯;修改后祥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参考品牌

备注

55

配电箱(柜)

中能

森达

六中建电

75

vrv空调

三菱重工

松下

格力

67

柴油发电机组

康明斯电力

mtu Onsite Energy

卡特彼勒

59

扶梯、电梯

瑞士迅达

日本三菱

美国奥的斯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e.其他要求”增加:“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或施工阶段)认定报告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第2种“e.其他要求”增加:“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报告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答疑及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关于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有关通知

各投标人: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项目于2021年1月11日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并于2021年1月12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web/index.html#/index/new)、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p://www.fzztb.org)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暂停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招投标活动。后续处理情况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web/index.html#/index/new)、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p://www.fzztb.org)上发布的有关通知。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E3501110102100226002001

本工程于

2021-01-11

第五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招标人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37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8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546平方米,新建门诊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体检及科研楼、制剂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以及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K = 8.14%

3、唱标记录

序号
投标企业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保证金(元)
报价(元)
工期(天)
质量目标
1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姓名:程彬,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2352011201133757-500000937,569,687.0000102013.113.113.1
2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姓名:何清泉,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141511633-500000923,477,072.0000102013.113.113.1
3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姓名:于凡,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鄂142050802431-500000941,118,150.8400102013.113.113.1
4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姓名:蔡碧凡,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141410919-500000941,118,187.0000102013.113.113.1
5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姓名:林廷森,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050904046-500000934,730,886.0000102013.113.113.1
6福建九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姓名:刘祥农,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181900961-500000926,721,380.0000102013.113.113.1
7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姓名:郑义颖,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192000640-500000928,951,901.0000102013.113.113.1

4、开标异常情况记录

序号投标人名称开标异常情况说明备注

5、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序号
企业名称
废标依据
废标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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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20000757013137P

项目负责人:

姓名:于凡,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鄂142050802431

投标金额:

941,118,150.8400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中建·壹品澜郡

武汉市壹品蓝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横店

/

198551.02

51200

刘李智

在建

纱帽街八个村整村集并项目还建工程1#、2#、3#地块

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

465784.27

145313.72

周怀清

在建

沌口片区六村综合改造项目还建工程1#、2#地块

武汉车都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

753710

205204.11

杨成堂

在建

(2)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4001555807674

项目负责人:

姓名:蔡碧凡,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141410919

投标金额:

941,118,187.0000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龙海市南太武滨海新城(卓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

福建一建集团龙海建设有限公司

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

/

203367.5

50841.875

吴江

在建

海翼·中央学府(海翼·文璟院

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

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原宏明塑胶厂

/

186315

48459

陈观斌

在建

御景园(泰宁县圳坝上住宅小区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三明市

/

114975

30423.8592

陈丽新

在建

(3)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0001581431832

项目负责人:

姓名:程彬,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2352011201133757

投标金额:

937,569,687.0000

(元)
类似工程经验或者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建筑

面积

(M2)

工程

造价

(万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滨海新城租赁房住房一期(工程总承包)

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园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

2020.5.28

125830.44

53456.34

林章凯

碧海银滩花园(滨海新城安置房一期)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

2019.12.25

312222.06

110742.5455

曲晟

宁德厦钨年产4万吨锂离子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宁德市

2019.9.16

103293.28

25564.79

王秀燕

福州两园安置房二期(南港花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市

/

481774.06

152762

林澍

在建

壶江泛月花园(滨海新城安置房四期)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

/

271025.04

183384.88

程道芳

在建

8、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1-01-12

2021-01-1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邮政编码:

350000

,联系电话:

0591-83411697

传真:

/

,联系人:

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201-210单元

邮政编码:

350008

,联系电话:

13950459184

传真:

0591-83819956

,联系人:

黄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日期:

2021年1月11日

标签: 一体化 预制构件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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