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治安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新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治安管理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J)
新昌县公安局的新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治安管理用房工程,已由新发改投[2007]220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新昌县招标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投资额约120万元,面积约1950.6平方米,框架四层,政府拔款;
1.2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城南乡石溪村;
1.3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申请人可到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新昌县鼓山西路205号四楼)从绍兴市建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时间为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
5.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手续。
6.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电子交易卡”。未办理“电子交易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
7.“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及办理“电子交易卡”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招投标中心采购与招标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8.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电话:0575—********陈忠富
电话:0575—********王俐
电话:131*****832李仁智
招标人:新昌县公安局
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建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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