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关于筠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素质测试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关于筠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素质测试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关于筠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素质测试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系统发布时间:2021-01-18 17:22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文件
筠政采函〔 2021 〕 2 号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关于筠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素质测试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的质疑答复函
江西少曼贸易有限公司:
贵公司认为筠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素质测试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筠政采【 2020 】 93 号)的评标结果 使你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我中心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 项 1 :江西贵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价表中大写错误、无法表达实际中标价格、是为无效报价。
二、质疑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中心就贵公司上述质疑事项组织采购人和原询价小组进行协助答复质疑,现就贵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2021 年 1 月 13 日,我中心组织本项目原询价小组进行协助答复质疑。经查,江西贵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万皇贸易有限公司在询价表中的报价大写和小写不一致且大写出现明显错误,根据询价文件第十章第七点的规定:“供应商进行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江西贵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江西万皇贸易有限公司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于本项目参与供应商共四家,其中江西贵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江西万皇贸易有限公司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故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成交无效。
综上,你公司就本次采购项目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我中心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待财政部门作出相关工作指示后,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
若贵公司不满意本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2021 年 1 月 18 日
抄送: | 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相关当事人。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2021 年 1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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