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0]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0]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BA-001; | 标段名称 |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2月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洪东路(长江东路-钱塘江路)、沙荡路(盐河路-淮河东路)、园六路(黄河东路-滨水东路); 2.1.2 项目规模及内容: (1)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全长150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2)洪东路(钱塘江路-长江东路)全长103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征地等。 长江东路至盐河路,长770米、宽7.5米×2,设计内容为道路、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3)沙荡路(淮河东路-盐河路):长157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4)园六路(滨水东路-黄河东路)全长920米、其中350米宽24米、57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项目总投资约866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1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1.4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详见设计任书) (1)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等相关资料。 (4)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通过规划、图审、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无偿重新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及全过程配合服务(含全过程设计所需资料采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并审查通过。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660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原投资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工程师(道桥)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2)自 2019-01-19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0-01-19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0-10-19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企业2019年1月19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近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不予接受),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 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 10. 注意事项10.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10.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fc042f3-0e1b-4f5f-a5cc-d1a3902be7e8&categoryNum=005006 。 10.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0.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0.6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拒绝受理。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0*****567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路188号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 话:****-********(8002) 传 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2021年1月1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洪东路(长江东路-钱塘江路)、沙荡路(盐河路-淮河东路)、园六路(黄河东路-滨水东路); 2.1.2 项目规模及内容: (1)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全长150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2)洪东路(钱塘江路-长江东路)全长103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征地等。 长江东路至盐河路,长770米、宽7.5米×2,设计内容为道路、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3)沙荡路(淮河东路-盐河路):长157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4)园六路(滨水东路-黄河东路)全长920米、其中350米宽24米、57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项目总投资约866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1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1.4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详见设计任书) (1)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等相关资料。 (4)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通过规划、图审、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无偿重新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及全过程配合服务(含全过程设计所需资料采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并审查通过。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660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原投资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工程师(道桥)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2)自 2019-01-19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0-01-19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0-10-19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企业2019年1月19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近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不予接受),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 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 10. 注意事项10.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10.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fc042f3-0e1b-4f5f-a5cc-d1a3902be7e8&categoryNum=005006 。 10.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0.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0.6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拒绝受理。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0*****567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路188号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 话:****-********(8002) 传 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2021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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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BA-001; | 标段名称 |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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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2月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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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洪东路(长江东路-钱塘江路)、沙荡路(盐河路-淮河东路)、园六路(黄河东路-滨水东路); 2.1.2 项目规模及内容: (1)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全长150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2)洪东路(钱塘江路-长江东路)全长103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征地等。 长江东路至盐河路,长770米、宽7.5米×2,设计内容为道路、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3)沙荡路(淮河东路-盐河路):长157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4)园六路(滨水东路-黄河东路)全长920米、其中350米宽24米、57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项目总投资约866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1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1.4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详见设计任书) (1)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等相关资料。 (4)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通过规划、图审、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无偿重新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及全过程配合服务(含全过程设计所需资料采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并审查通过。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660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原投资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工程师(道桥)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2)自 2019-01-19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0-01-19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0-10-19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企业2019年1月19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近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不予接受),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 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 10. 注意事项10.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10.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fc042f3-0e1b-4f5f-a5cc-d1a3902be7e8&categoryNum=005006 。 10.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0.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0.6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拒绝受理。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0*****567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路188号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 话:****-********(8002) 传 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2021年1月15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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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淮安市淮阴区高新区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洪东路(长江东路-钱塘江路)、沙荡路(盐河路-淮河东路)、园六路(黄河东路-滨水东路); 2.1.2 项目规模及内容: (1)临河路(飞耀路-安澜北路)全长150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2)洪东路(钱塘江路-长江东路)全长103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征地等。 长江东路至盐河路,长770米、宽7.5米×2,设计内容为道路、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3)沙荡路(淮河东路-盐河路):长1570米、宽24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等。 (4)园六路(滨水东路-黄河东路)全长920米、其中350米宽24米、570米宽30米,设计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给水、路灯、绿化、安保。 项目总投资约8660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1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2.1.4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设计节点时间详见设计任书) (1)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2)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等相关资料。 (4)后续服务期:招标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淮安市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通过规划、图审、住建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无偿重新设计。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临河路、沙荡路、洪东路、园六路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发改委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及全过程配合服务(含全过程设计所需资料采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根据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的权利。各阶段的文件均需形成完整的文件并审查通过。 2.3本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8660万元,设计单位设计项目总投入不得超出原投资额,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不予以任何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工程师(道桥)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2)自 2019-01-19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20-01-19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20-10-19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 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企业2019年1月19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和近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不予接受),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8 日14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19 日至2021年2月5 日。 10. 注意事项10.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10.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fc042f3-0e1b-4f5f-a5cc-d1a3902be7e8&categoryNum=005006 。 10.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0.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0.6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拒绝受理。 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0*****567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路188号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 话:****-********(8002) 传 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小康城一区67号 2021年1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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