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帕古水库工程减水剂招标公告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帕古水库工程减水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帕古水库工程减水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7/001-21015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项目所需的减水剂,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帕古水库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是尼木玛曲流域的控制性工程。帕古水库建成后正常蓄水位4550m,死水位4514m,总库容1365万m?,多年平均供水量为934万m?,其中:县城及园区供水量为299万m?,农村人畜饮水供水量为49万m?,灌溉直供水量为54万m?,灌溉增供水量为533万m?。
2、采购范围:用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项目减水剂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 |
吨 |
560 |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帕古水库工程施工现场。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需满足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国际标准中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减水率>25%,泌水率比<70%,含气量≤6%,凝结时间之差min初凝>+90,1h经时变化量塌落度≤60mm,抗压强度比7d>140%、28d>130%,收缩率比<110%,对钢筋无锈蚀作用,掺量为混凝土胶凝材料的1%。
7、质保期和验收
1)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
2)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采购人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标的物进行过磅验收,结算量按实际过磅净重计算。
5)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标牌、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给予验收。
8、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综合单价包含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出厂价格+运杂费+杂费。出厂价为:生产厂家标的物出厂价格;运杂费为:运费、过路费及运输风险等;杂费为:装卸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供应期间价格不变。
9、供货要求
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中采购数量及第三章需求一览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此次询比价使用,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过磅净重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付款方式:每月1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货款总额的80%,若因采购人资金问题,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销售方应给予采购人15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宽限期内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5)因标的物履约要求严格,采购人决定收取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销售方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林廓北路支行;银行账号:5400 1033 6360 5300 5885,该款项只用于履约保证金专用款项),采用银行汇款的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帕古水库工程减水剂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直至项目施工结束后或视情况而定退还,允许销售方凭五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一年期保函替换履约保证金。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在2019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报价人已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得到我公司的认可或得到集团公司的认可。
6、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报价人在藏须配有常驻服务人员,可及时提供技术服务(服务人员须有在藏3个月以上暂住证或居住证)。
8、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及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收取标书费用500元/份。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帕古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编:850000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15309787675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2-29362106,举报电话:022-2936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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