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靖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2012年保靖县中小学“班班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2年保靖县中小学“班班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BJZC2013-004 招 标 编 号:XYTC-湘西2013-01-08 三、采购人采购项目答疑人(采购内容、实施方案、技术要求)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所需设备及软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与维护等内容及相关的服务。“班班通”教室设备:9所学校、109(间/套)教室。 2、标段划分 标 段 | 学 校 | 模 式 | 技术参数 | 标段一 | 毛沟中学、清水坪学校 | 短焦投影+电子白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二 | 实验小学、迁陵学校 | 标段三 | 水田小学、隆头小学、碗米坡小学、大妥中学、比耳学校 | 电脑+多点触控液晶屏 |
3、说明: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对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必须为每个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果是非制造商,须出具主要产品制造商(电子白板、投影机、电脑、视频展示台、多媒体讲台、多点触控液晶屏)的合法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授权产品型号与投标的产品型号不一致,授权无效);其中投影机、电子白板、多点触控液晶屏同一标段、同一产品、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制造商惟一授权投标人参与投标。 4、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电脑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期)中的产品;投影机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的产品; 5、本项目所采购的硬件设备,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正版软件,且满足教学的信息化需要;投标人所提供的正版软件保证用户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及专利权、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7、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5日起至3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到吉首市团结西路11号1栋2单元303室(原湘西州检察院院内)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年审合格的“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主要产品销售授权书(仅对代理商); 上述资料中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其他资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留存。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接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报名方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2、保证金交付及确认方式:①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②转账方式交纳的,应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并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9:30止(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保靖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3年3月5日9:30止(北京时间)。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保靖县教育局 地址:保靖县迁陵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十二、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保靖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毛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