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沐川县水务局的委托,拟对四川省大渡河乐山市沐川段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邀请书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MZCTP2013-2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四川省大渡河乐山市沐川段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三、项目资金来源和预算: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19万元整。
四、供货时间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30日内提供成果,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售谈判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1.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方式:
文件获取: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起-2013年2月18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具有参与谈判的资格。
2.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 (报名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标书费)。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证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5)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报名者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
********2内。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2月21日下午14:30时。
2.开标时间:2013年2月21日下午14:30时,拒收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沐川县沐源路248号政务中心2楼)。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注明单位名称、金额,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时,当场退还落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1)开标开始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后无力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的。
(4)供货时提供的产品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沐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4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尹小姐 联系电话:
****-*******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