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平台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平台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平台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平台项目。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和资金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切实防范各类风险,拟通过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建立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重大资金变动等情况。本项目为本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为60万元,资金现已落实,现申请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设立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平台项目,项目资金为60万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拟通过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建立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平台,及时掌握区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重大资金变动等情况。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详见采购文件。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实施地点:济南市章丘区。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1-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财政局 |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 |
联系人:董雁峰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2497号文化中心二楼2-3室 |
联系人:曹辰飞、刘艳艳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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