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局新办公楼专用信息网络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广播电影电视局新办公楼专用信息网络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新办公楼专用信息网络配套设施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2162HT41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新办公楼专用信息网络配套设施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谈判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报价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3、报价人必须具有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
4、报价人应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叁级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在广东省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备案证明);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谈判小组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请携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叁级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在广东省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2月5日起至2013年2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2月18日14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
九、谈判时间:2013年2月18日14:30时。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10 | 邮编: | -- |
开户行: | 见谈判文件 | ||
帐号: | 见谈判文件 |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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