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备灾点救灾物资(生活类)
邵东市备灾点救灾物资(生活类)
邵东市备灾点救灾物资(生活类)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9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
邵东市备灾点救灾物资(生活类)(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委托代理编号:HNZC-SDZFCG-202103)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备灾点救灾物资(生活类)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 |
1 | 生活物品 | 1 | 批 | 625000.00 | 625000.00 |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货物说明 | 合同条款 | ||
/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1、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携带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参与投标,供招标采购单位审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2020年10月—2020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2020年10月—2020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5、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9、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参与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请你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17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3日9:30
2、磋商时间:2021年02月3日9:30
3、磋商地点: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邵东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9*****188
地 址:邵东市政府3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银女士
地 址: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电 话:176*****799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救灾物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