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和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的通知

>>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和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的通知

项目名称:>>关于疫情期间严禁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和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

  目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特别是长春市、通化市、公主岭市陆续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和长春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期间严禁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和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通知如下。

  1.严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严格落实《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关于“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的要求,疫情期间,全市各培训机构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包括一对一补课。

  2.从严惩处违规培训机构。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疫情期间私自恢复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将从严从重严肃处理。证照齐全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无照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举办者、相关责任人和教师纳入个人社会诚信记录,举办者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岗位,同时追究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3.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办班补课。各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要求教师不办班补课或参与办班补课。要加大检查力度,拓宽信息举报渠道,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包保校领导、校长责任。

  4.欢迎社会共同监督。为有效遏制疫情期间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培训活动等违规办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办班补课或参与办班补课,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举报电话:********—8416,对于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榆树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师 活动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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