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融仕华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融仕华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天津融仕华商贸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9号
债权总额:152,887,082.47元(截至2020年11月11日)
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1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152,887,082.47元,其中贷款本金92,900,000.00元,利息59,419,133.47元,费用567,949.00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中朗恒运(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安和路467号房产(40943.78㎡)及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68185.3㎡)。
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中焱(天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任建华。
企业概况
天津融仕华商贸有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6年02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6,法定代表人为丁瑞,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9号,经营范围为化工材料(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化工设备、钢材、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办公家具、木材、五金交电、计算机耗材、家用电器、焦炭批发兼零售;化工信息咨询;财务、税务信息咨询;网页制作及相关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涉外除外);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木制品家具加工、制造;铜丝、矿产品(煤炭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纸浆、木屑、木制品、纸制品、金属材料、煤炭、棉纱、纱线、棉花、服装、纺织品批发兼零售;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抵押)人情况
保证人中焱(天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7,法定代表人为任建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A019,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服务(金融资产除外);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及服务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经营;商品房销售代理;工业生产用三类1项低闪点液体、三类2项中闪点液体、三类3项高闪点液体、四类1项易燃固体、四类2项自燃物品、四类3项遇湿易燃物品、五类1项氧化剂、五类2项有机过氧化物(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保证人任建华:任建华,男,1961年4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610428****,住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龙都花园46号1640。
抵押人中朗恒运(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8D,法定代表人为李秀邦,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和路467号,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制造(淘汰类、禁止类、落后产能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财务、税务信息咨询;网页制作及咨询;劳务服务;仓储服务;木屑、木制品、纸制品、家具、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金属材料、煤炭、焦炭、钢材、棉纱、纱线、棉花、纸浆、食用农产品销售;服装、纺织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存续。该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该户债权已胜诉,且已进入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债权抵押物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安和路467号房产(厂房)及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地理位置较好,周边交通便利,可作为工业厂房,具有较高的工业投资价值。
该房产建筑面积40943.7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8185.3㎡,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抵押物由8幢房产构成,分别为1幢混合结构的2层门卫房及储水房(168.52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一层)、1幢钢混结构的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506.83平方米)、1幢混合结构的卫生厕所用房(55.64平方米)、5栋钢结构的储存仓库式厂房(其中3号7862.63㎡、5号7862.63平方米、6号7812.45㎡、7号7812.45㎡、8号7862.63㎡)。其中6号、7号、8号厂房由于失火已被烧毁现已灭失,目前仅剩3号和5号厂房。综上所述,该抵押物剩余抵押建筑面积17456.25㎡。该厂房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13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金额与债权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偏差,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确定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详细了解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查询或与我公司以下联系人接洽查询。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臧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300202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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