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唐交通综合楼电梯招标公告
宏唐交通综合楼电梯招标公告
1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SSZ-2013G04 狮山宏唐交通综合楼电梯采购 |
2 | 采购内容 | 佛山市南海区宏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2台电梯 |
3 | 准入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为社区服务策划及执行、宣传推广服务的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4 | 采购预算 | 大写:柒拾万元正(小写:700000.00元) |
5 |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2月6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现金存款,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转账和汇款。 (存款帐户: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6;③收款人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④款项来源:狮山宏唐交通综合楼电梯采购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的领取方式: 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
6 | 咨询答疑 |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
7 | 提交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3月1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
8 | 保证金 | 7000 元人民币(现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9 | 开标 | 1、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
10 | 采购机构名称 | 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杨生、黄小姐 电话:****-******** 传真:****-******** 工作服务时间:8: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11 | 采购人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宏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巧芳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12 | 采购监督 | 监督电话:****-******** |
13 | 采购服务费 | 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存款帐户:①户名: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2;③收款人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宏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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