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夷陵万达2021年广告推广服务事项
宜昌夷陵万达2021年广告推广服务事项
项目名称:宜昌夷陵万达2021年广告推广服务事项
宜昌夷陵万达广场-住宅二期
(一)\t策略部分
1.整体形象宣传推广策略平面广告及创意
2.媒体投放及创意
3.营销道具包装创意(金街美陈包装(拍照场景、一店一色外摆建议等))
4.营销卖场包装创意
5.PR活动策划
6.SP活动策划(商家扶持计划(一店一色推广、包装、炒作等))
7.自媒体传播创意
(二)企划部分
1、广告总精神
2、公共关系活动策划
3、促销活动策划
4、广播广告脚本创意
5、平面广告及创意
6、营销道具包装创意
7、营销卖场包装创意
8、会展现场包装创意
(三)企划表现
1、报媒平面广告设计
2、户外平面广告设计
3、网络媒体广告平面设计
4、物业所必备的宣传品平面设计
5、销售楼书或企业和项目刊物编撰和设计
6、营销卖场包装设计
7、会展现场包装设计
8、事务用品设计
(四)监制、现场监理与推广执行
对各种制作工作(包括宣传资料的印刷、VI制作、户外广告、卖场专场包装)进行勘样,监制和现场整理。
(五)资料收集
定期收集“宜昌夷陵万达”项目各种媒体信息及市场及竞品周报,经整理之后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
(六)工作效果评估
对策略类、企划类、设计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结果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
1、本次招标采用依据招标人确定的资格审查的办法确认招标人。
2、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提交的文件应包括: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有关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工作组成员业绩资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委派的工作组必须具有资深的房地产整合营销策划、资深平面设计及资深文案人员(项目组成员最少保证6人),工作组备案后,无特殊原因未经招标人准许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4、投标人应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5、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将设计任务转让或者分包给其它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招标人有权增加或者减少招标内容所包括的项目。
招标人不一定要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也不会解释增加或者减少任何招标文件条款内容的原因。
联系人:闫莉莉,联系电话:186*****81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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