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筒仓智能上料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和服务的招标公告
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筒仓智能上料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和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筒仓智能上料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和服务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建筑工业化基地项目筒仓智能上料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和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交投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华金义都市新区
2.2建设规模: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基地拌合站冷骨料筒仓全自动电控(卸料、提料、进料)智能上料系统1套(上料能力不低于400吨/小时,含卸料口下料及地下传输设备,提升设备,18个筒仓顶层分仓进料传输设备,电控系统及环保和监控等相关配套设备)及配套设备,招标最高限价为306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基地拌合站18个筒仓整套智能上料系统(上料能力不低于400吨/小时,)方案设计、供货(含卸料口下料及地下传输设备,提升设备,筒仓顶层分仓进料传输设备,电控系统、环保和监控等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材料、预埋件、电气电控系统等所有设备)、运输、保管、安装(含预埋件)、调试、配合验收与试运行,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工期:全套设备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含图纸深化时间)处于待发状态,送货时间由招标人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设备到场后4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应配合项目总体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算)。
2.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本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生产厂家具备自行设计、生产制造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及以上规格型号产品的能力,拥有所投包件标的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生产厂家在中国大陆境内必须有常驻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服务经验的技术服务工程师(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内,具有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产品的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使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4项目负责人:具有和所投包件标的物相同或相近规格型号产品的在中国大陆境内安装负责人业绩(提供相关投标文件、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9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10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8、3.9、3.10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8日09时30分前登陆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中报名参与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9日09时30分, 地点为地点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报告厅),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公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ggzyjy.jinhua.gov.cn/cms/)、金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jhsjttz.com/)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7、监督部门: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
8 、 注意事项:
8.1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8.2 、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浏览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交投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政和街33号 |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1703室 |
联 系 人:楼先生 | 联 系 人: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136*****91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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