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九大队临时搬迁营房规范化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九大队临时搬迁营房规范化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九大队临时搬迁营房规范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九大队临时搬迁营房规范化改造项目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昆发改投资[2012]835号》批准投资实施,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两次招标失败后,按昆政办[2012]87号、昆招监委发[2011]7号文规定,现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竞谈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山区卢家营西华西路260号;
2.2 总 投 资:约37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及上级拨款;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077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2.5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无;
2.7分包要求:不分包;
2.8工期要求:35日历天;
2.9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竞谈人资格主要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竞谈人近三年(2009年至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竞谈人近三年(2009年至今年)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工程(类似业绩:规模、性质、类别相同的施工项目);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证);有管理过类似工程的实力及经验,2009年至今年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业绩工程;
(5)外来企业在昆成立具有法人企业资格的承诺函;
(6) 省外企业入滇备案(本项目拟派主要人员应经入滇备案);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2月17日持单位介绍信,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有报名人资格的单位介绍信仅以开出时间在前的为准。
招标文件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
5、谈判报价文件的提交
谈判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10时00分,谈判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3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公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
联 系 人:黄瑞生 苏永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联 系 人:鲁昌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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