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CSZ-2013-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已由盘发改核准【2010】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投资人为昆明盘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源清社区,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龙谷路,南至规划云海路,西至规划新云路,北至盘龙区保障性住房用地。
2.2计划工期: 30日历天(含雨季、节假日、不可抗力除外)
2.3招标范围:龙泉街道办事处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一标段为1、2栋冲孔桩和全部试桩工程的施工,二标段为3、4、5、6、7、8栋人工挖孔桩的施工,三标段为9、10、11栋人工挖孔桩的施工,各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2.5投资额:一标段投资额约为¥500.00万元,最高楼层为34层;二标段投资额约为¥2000.00万元,最高楼层为34层;三标段投资额约为¥700.00万元,最高楼层为34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企业完成房建工程业绩5个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完成房建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省外企业需具有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入滇备案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 报名时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新亚洲体育城星都国际总部基地47栋)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星耀路新亚洲体育城星都总部基地47幢
地 址:昆明市环城东路337号 联系人:张丽(158*****363)李曼溪(158*****353)
联 系 人:李梦君 电话:(0871)********、********、********转8021
电 话:0871(********) 传 真:(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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