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北京罗莎兰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宇新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威海盈盾特种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请收到本邀请函后书面回复确认。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个站点微波防辐射技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泉州市永春县。

工程范围:泉港区宿办楼、临时来队和专业站房等3栋营房,永春县1栋专业用房,共计4栋营房的防辐射改造,包括材料及施工,外立面、屋面恢复、外墙保温,绿化,场地清理及相关配套整治。

2.2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6万元;

2.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设计施工执行军队微波辐射防护技术改造工程有关建设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需达到国家和军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微波辐射防护改造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改造楼房在门窗紧闭条件下,微波辐射平均值小于国军标规定的限值7.5V/m。工程整体屏蔽S>9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的合作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合格有效,投标时可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7日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核;

3.3 投标人的合作施工单位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7日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核;

3.4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违约问题,承建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无串通、伙同其他企业进行围标、串标情况;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需对参加投标的内容保密,对建设单位的有关商业/技术秘密和未公开信息保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1 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的单位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1 月 19 日至2021年 1 月 26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原因,重复购买招标文件为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4.2 购买标书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层1608);

(1)如需现场购买,请购买标书人员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

(2)如果需通过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下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汇款底单(标明(招标编号))扫描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7)。

(3)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如下表)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传真

邮政编码

E-mail

法定代表人

开具发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文件价格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2 月 8 日 9 时30 分;前将密封的文件按下述地址现场递交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 1 月 26 日 17:00前以邮件或现场递交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188*****6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gxzb_zhb@163.com

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58*****251501

标书款账户:

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86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GXTC-A1-*******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辐射 微波 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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