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与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招标公告

地铁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与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地铁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与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3-02-07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大连地铁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与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

2.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与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项目

3.招标内容:

大连地铁工程FAS与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范围分为2个标段。

I标段:1号线22座车站及所有区间、控制中心、南关岭车辆段、河口停车场及南关岭控制中心大楼楼宇。

(一)FAS系统

1号线22座车站及所有区间、控制中心、南关岭车辆段、河口停车场及南关岭控制中心大楼楼宇。包括:与姚家站相连的区间(包括出入段线、临时停车线、折返线),西安路换乘站及与西安路换乘站相连的所有区间的FAS系统;南关岭换乘站(含地铁2号线及规划地铁4号线的车站部分)及与南关岭换乘站相连的所有区间(含站后折返线、出入段线、临时停车线、地铁2号线及规划地铁4号线区间部分)的FAS系统;河口站(含轨道交通202线车站部分)及与河口站相连的所有区间(含站后折返线、出入段线、临时停车线、轨道交通202线区间部分)的FAS系统;1号线综合维修中心及培训中心FAS系统(1号线的综合维修中心及培训中心设在南关岭车辆段)。

(二)气体灭火系统

1号线姚家车站终至河口站的所有22座车站(牵引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的控制室、动力变压器室、低压开关柜室、整流变压器室、高压开关室、变配电室及地下跟随所、AFC机房、AFC辅助机房、BAS/FAS机房、通信设备机房、信号设备室及电源室、车站控制室、风机监控室、公安消防无线设备室、公共移动通信设备室等)、地下区间变电所、河口停车场(综合楼)及南关岭车辆段试车线用房。不含控制中心。河口站为地铁与202轨道延伸线换乘车站,招标范围内的河口站包括轨道交通202线延伸线部分的电器设备用房内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所有换乘站及相连区间的FAS系统在异常状态下与换乘线路FAS系统监控权的交接或接管的完整解决方案,包含在工程范围内。

II标段:2号线所有车站及区间、控制中心、张前路车辆段。

(一)FAS系统

2号线所有车站及区间、控制中心、张前路车辆段。包括:与西安路换乘站相连的2号线范围内的所有区间的FAS系统;与南关岭换乘站相连的2号线范围内所有区间(含站后折返线、出入段线、临时停车线及规划地铁4号线区间部分)的FAS系统;张前路车辆段出入段线;东海公园站后区间;2号线的综合维修中心及培训中心FAS系统(2号线的综合维修中心及培训中心设在张前路车辆段)。

(二)气体灭火系统

2号线东海公园车站终至南关岭站的所有车站(牵引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的控制室、动力变压器室、低压开关柜室、整流变压器室、高压开关室、变配电室及地下跟随所、AFC机房、AFC辅助机房、BAS/FAS机房、通信设备机房、信号设备室及电源室、车站控制室、风机监控室、公安消防无线设备室、公共移动通信设备室等)、地下区间变电所及张前路车辆段(运用检修综合体),不含控制中心。

所有换乘站及相连区间的FAS系统在异常状态下与换乘线路FAS系统监控权的交接或接管的完整解决方案,包含在工程范围内。

(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备注:投标人可选择上述各标段投标,也可全投,但必须按标段报价,不得漏项,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条国内地铁正线(不少于10个车站及区间)或与其规模相当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机场、火车站、港口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及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工程,且未发生过质量问题及责任事故;(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证明文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丰富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与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管理经验,曾担任过国内地铁正线(不少于10个车站及区间)或与其规模相当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及气体灭火系统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6】、本项目施工安装工程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注:下列条件,如有审查需要,资格后审时审查):

(1)具有相应的系统集成、供货、安装、检测与伴随技术服务等能力。

(2)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2009年至2011年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未连续三年出现亏损状况。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投标人近三年同类项目无诉讼案件,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具相关承诺文件等)。

备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内容中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计算机、显示器)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内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3)本次招标中的中央级火灾报警控制主机、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入模块、输出模块、隔离模块、点式感烟探测器、点式感温探测器、极早期吸气式烟雾探测器、IG541气体灭火系统可以为进口产品,其他整机及成套设备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地铁有限公司507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五四路150-6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6. 报名要求:

(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编订成册递交,招标方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6日08:30-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受理区。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受理区。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3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10.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电 话:(0411)********-***、102

联 系 人:李月荣、奚旺

邮政编码:116011

传 真:(0411)****************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9366




I标段:1号线22座车站及所有区间、控制中心、南关岭车辆段、河口停车场及南关岭控制中心大楼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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