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招标公告

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招标公告
2013-02-07

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三〇三转播台委托,就其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

二、招标编号:WKZB-130202

三、主要内容:

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2套

数字音频处理器 2套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除数字音频处理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须具有三个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2月7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民勇大厦12B15)。

六、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人如需邮购,须加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3月5日13:00—13:30:,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三(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3月5日13: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3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 标 人:大连三〇三转播台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0号民勇大厦12B15

邮政编码:116021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联 系 人:周敏

开户名称: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

帐 号:***************



招标编号:WKZB-130202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招 标 文 件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国 大连2013年2月 目录投 标 邀 请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投 标 人 须 知9第二章合同前附表及格式19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3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6开 标 一 览 表48附:评分标准49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三〇三转播台委托,就其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二、招标编号:WKZB-130202三、主要内容: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2套数字音频处理器2套(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除数字音频处理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四、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须具有三个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2月7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民勇大厦12B15)。六、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人如需邮购,须加付快递费50元人民币。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3月5日13:00—13:30:,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三(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3月5日13:30(北京时间)。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3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招 标人:大连三〇三转播台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0号民勇大厦12B15邮政编码:116021电话:(0411)********传真:(0411)********联 系 人:周敏 开户名称: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帐号:***************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2招标人: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标代理机构: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其中是进口产品的须包含进口产品入海关的一切费用并提供手续证明文件。4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电汇、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1)(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3年3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开户名称: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帐号:***************”(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传真:(0411)********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正本1份 副本的份数:4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5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项目名称: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招标编号:WKZB-130202 投标人: ”8开标日期:2013年3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9合同签字地点:大连三〇三转播台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三〇三转播台(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 2套数字音频处理器2套(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全部货物供应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即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须具有三个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 开标一览表 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资格证明文件;(4)规格及技术响应表;(5)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6)产品或投标人具有的相关资质或认证证明(如果有);(7)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格式自行拟定);(8)提供彩色图片及详细的技术参数;(9)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设备配置清单、性能介绍、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等资料;(10)所投产品合法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如提供长期授权,须将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备注:注:1、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将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投标文件副本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2、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长期授权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须将长期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3、投标人如具有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投进口产品,则只须提供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4、投标人如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投进口产品除外),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1)设计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本次服务招标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招标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电汇、现金(人民币)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开户名称: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帐号:***************”(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八)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2013 年 3 月 5 日 13:30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于2013年3月5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三〇三转播台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唱标记录未按要求签字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和《大连日报》。(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①“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的行为;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合同前附表及格式 合 同 条 款 前 附 表序号内容1买方:系指大连三〇三转播台2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3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4合同标的:招标内容中所述货物及伴随服务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8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之后,全部货物供应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即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9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提供货物的安装、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投标时应进行响应)。3、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投标时应进行响应)。买方可选择质量保证期外的其他维修服务商。10质量保证期:12个月。 合 同 格 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 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即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 货物名称:1.2 型号规格:1.3 技术参数:1.4 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合 同 条 款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标准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专利权5.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合同标的6.1合同标的:见合同条款前附表。6.2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6.3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货物、配件、技术资料。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包括发货清单中未列入而确实属于卖方供货范围内或“技术规格书”(第3章)对货物的性能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货物、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再发生费用问题。7.交货期7.1交货期: 8.交货地点8.1交货地点: 9.合同价格9.1本合同价即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9.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9.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10.付款10.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10.2付款形式: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0.3合同价款的支付: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1.检验与验收11.1验收要求11.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考察定型产品启运地情况,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监造、检验、验收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11.1.2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如果需要)4)最终验收。11.1.3检验试验根据“技术规格书”(第3章)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11.1.4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11.2货物出厂前检查11.2.1货物出厂前检查按“技术规格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11.3到货验收11.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并向买方提交证明货物合格的相关文件。11.3.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11.4 预验收(如果需要)11.4.1预验收即货物安装调试合格,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技术规格书”及国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11.5 最终验收11.5.1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的责任和义务,或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期限,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11.6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2.包装12.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3.装运标记13.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13.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4.运输和保险14.1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4.2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15.伴随服务15.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前附表”与第3章“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系统的现场安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提供系统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系统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及系统的安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6)投标人应现场免费安装,免费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相关的固定装置及辅助必备件。15.2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第3章“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16.备品备件16.1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可能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7.质量保证17.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7.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7.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7.4卖方收到通知后将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措施提出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7.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8.索赔18.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8.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或质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9.变更指令19.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期;4)交货地点;5)卖方提供的服务。19.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20.合同修改20.1除了合同条款第19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1.转让21.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分包22.1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买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卖方履约延误23.1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3.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十五(15)天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3.3除了合同条款第27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4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4.违约赔偿24.1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不满1周按1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2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买方须按下列比例支付违约金: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1-4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1%;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5-8周,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2%;迟付货款或无故不接收货物9周以上,每周赔偿费为迟付货款或货物金额的0.3%;不满1周按1周计算。买方支付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25.违约终止合同25.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25.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6.不可抗力26.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6.2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6.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7.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7.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8.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8.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8.2对卖方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9.争议的解决29.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应在买方单位所在地。29.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9.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9.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0.合同语言30.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31.适用法律31.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2.通知32.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到对方。32.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3.税款3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买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33.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卖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4.合同生效及其他34.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34.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报价函、报价汇总表、分项报价表;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前附表;4)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5)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两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1.项目概述和总要求1.1本次采购的货物为大连市三〇三转播台所需全固态中波发射机等设备。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负责所投设备或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1.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或设备,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性能技术指标除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外,还应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标准及本招标文件又未提及的部分,可由投标人提出建议,经双方认可后执行。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产品技术性能、功能、配置、产品品质等要求(包括备注条款的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彩页技术资料,同时列明所投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2.技术规格及要求2.1全固态中波广播发射机(50千瓦和10千瓦各1台)2.1.1 50千瓦全固态数字调幅中波广播发射机技术指标要求1.发射机采用R型变压器以确保发射机的性能指标,并且R型变压器具有温度低热损耗小,温升低等特点。2.采用进口原装风机,散热效果好,噪音低,使用寿命长。3.载波功率输出:额定功率50KW 最大功率55KW4.频率范围:531KHz—1602KHz5.频率稳定度:在0~50℃范围内变化时<±1Hz/日6.输出阻抗:50Ω,不平衡式机内设置调谐网络,能在K<1.2范围内调到标配值7.电压驻波比超限保护:当反射功率超过2500瓦峰包功率时,瞬断约小于20毫秒,若多次出现驻波比超限,则自动降功率处理8.输出接口:IF110-50KF或用户指定出口9.射频谐波和杂射发射:优于FCC和CCIR的有关规定10.调制形式:数字调幅(DAM)11.载波跌落:≤1.5%(1000Hz,m=1)12.频率响应:30Hz-10000Hz内<±0.5dB13.音频谐波失真:≤1%(30Hz-10000Hzm=90%)14.方波过冲:400HZ时 M=0.8<1%15.方波斜冲:40HZ时 M=0.8<3%16.信噪比:≤﹣65dB(1000Hz,m=1)17.正负调幅不对称度:≤1.5%18.杂散发射:≤-60dB19.正峰调制能力:+140%在50KW时;+125%在55KW时20.音频输入:输入端形式:600Ω;150Ω或50Ω平衡式,音频幅度:-10~+10dBm21.一次供电:交流三相四线制 3×380V±10%频率50Hz±2Hz22.整机效率:≥85%23.遥控接口:为遥控设备提供了所需的接口,免费提供协议,并与台内其他设备配套24.环境温度:0℃-40℃海拔高度超过2000米后,每升高300米上限降低2℃25.环境湿度:最大到90%(不凝露)26.冷却方式:强迫风冷27.外形尺寸:≤4000×2030×94528.净重量:≤1650KG2.1.210千瓦全固态数字调幅中波广播发射机技术指标要求1.发射机采用R型变压器以确保发射机的性能指标,并且R型变压器具有温度低热损耗小,温升低等特点2.采用进口原装风机,散热效果好,噪音低,使用寿命长。3.载波功率输出:额定功率10KW 最大功率11KW4.频率范围:531KHz—1602KHz5.频率稳定度:在0~50℃范围内变化时,<|±1Hz|6.输出阻抗:50Ω,不平衡式7.音频输入:输入端形式:600Ω;150Ω或50Ω平衡式,音频幅度:-10~+10dBm8.射频谐波和杂射发射:优于FCC和CCIR的有关规定9.信噪比:≥65dB(1000Hz,m=1)10.调制方式:数字调制(DAM)11.频率响应:-0.5~+0.5dB30Hz-10000Hz12.谐波失真:≤1%(30Hz-10000Hz,M=0.95)13.载波跌落:≤1% (1000Hz,m=1) 14.正负调幅不对称度:≤1%(1000Hz,m=1)15载波输出功率:≥10KW 16.杂散发射:≤-60dB17.整机效率:≥85%18.方波过冲:<1%(M=0.8,400Hz)19.方波倾斜:≤1%(M=0.8,40Hz)20.正峰调制能力:+140%在10KW时;+125%在11KW时21.连续运行时间:额定功率,m=0.55,24小时 22.电源:交流三相四线制 3×380V±10%频率50Hz±2Hz24.冷却方式:强迫风冷23.环境温度:﹣10℃-45℃能正常开机25.环境湿度:最大到95%(不凝露)26.输出接口:φ40或用户选用接口27.遥控接口:为遥控设备提供了所有接口,免费提供协议,并与台内其他设备配套28.外形尺寸:≤2230×2000×95029.净重量:≤850KG2.2音频处理器技术指标要求:2台频率响应:20HZ-20KHZ,+/-0.2Db总谐波失真+噪声:0.005%@4dBu动态范围:103Dba,101dB最大输入电平:+21Dbu,平衡最大输出电平:+21Dbu,平衡输入增益调节:0—66dBu输入阻抗:7.5KΩ输出阻抗:100Ω采样率:≥48KHZ量化位数:≥20bit最大处理音频通道数:≥8路DSP处理能力:200MIPS,40位浮点运算,2M SRAM,4M ROM接口:2个RJ45 CobraNet 网口,1个RS232口,1个GPIO口电源:100-240 VAC 频率:50/60 HZ 功率:低于30W3.技术服务要求3.1安装和调试3.1.1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运输过程: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因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送达买方指定地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卖方负责安装、调试,直至整个发射系统正常工作。中标人在设备安装前应派员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技术方案设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3.1.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的地点后,应依倨买方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3.1.3卖方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3.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3.2.1 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如有矛盾则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3.2.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3.2.1验收标准的要求。b.现场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c.最终验收(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第3.2.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联合验收。 (2)卖方在买方现场进行交货、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已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3.3技术培训3.3.1卖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买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投标人应考虑培训所需课时、场所、专业课程、教材讲义、培训人数等因素,直至满足买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内容,技术培训所可能涉及的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4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3.4.1货物的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且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3.4.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提供7×24电话支持。设备发生买方/用户无能力处理和修复的故障后,卖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用户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3.4.3保证十年配件的供货,并承诺配件价格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格。4.技术资料要求卖方应在设备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含中文技术摘要)三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1)设备生产厂商和地址(2)设备电气性能、制造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3)设备出厂测试项目和方法(4)设备的生产设备及测试仪表(5)设备出厂测试记录(6)中文操作维护手册(7)保修单、合格证(8)中文说明书、图纸及电子文档,图纸与实际电路必须相符(9)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及价格(10)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5.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6.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7.其它要求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阐述签订合同后如何有效地组织技术力量和相关人员, 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种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等工作,以及其为此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7.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买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7.3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卖方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买方的损失。7.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相关鉴定检测、人员培训、检验、计量、税金等一切费用,即招标文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7.5投标人生产、经销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7.6本招标文件中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7.7如果需要异地培训,费用由招标人自行承担,免费异地培训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致: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 。(招标文件要求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WKZB-130202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规定。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二、投 标 保 证 金致: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支票,汇票、电汇凭证作为 (投标人名称、地址)对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号招标文件的 采购项目招标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三、投标报价表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及品牌型号数量原产地交货单价运保费其他投标总价【项3×(项5+项6+项7)】货物单价5a安装调试、培训等技术服务费5b合计5c12合计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万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项5c是5a、5b之和。             投标人公章:4.项6运保费是指投标人须知第10条投标报价第2款规定的费用。 5.项8的合计为投标总价,其转入到第4章投标函格式中。          日    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产品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6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运行性能和响应程度说明表序号设备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投标产品响应程度(高于/满足/偏离)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五、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文件(如提供长期授权,须将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备注:注:1、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将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投标文件副本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2、投标人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长期授权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须将长期授权原件携带到开标现场备查)3、投标人如具有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投进口产品,则只须提供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4、投标人如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投进口产品除外),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6资信证明文件(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7设备的说明书,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检测报告等等。8售后服务承诺书9其它证明文件(如有)10其它(1)最近两年本公司获得相关奖励、荣誉的证明(2)其它说明事项(如有)11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介绍)(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的所有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签字: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盖章、电话:地址: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售后服务保障内容格式自拟,包括:1、技术培训方案2、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产品说明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检测报告等等。附件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FAX:(0411)********附件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注:投标人除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 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大连三〇三转播台数字调幅中波发射机采购招标编号:WKZB-130202年 月 日投标总价(人民币/万元)项目完成时间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评分细则项目评价因素权重分值说明投标报价投标报价40%1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技术部分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25%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确定投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满足情况。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得89-60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得59-50分。产品质量25%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的选料、功能、性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好的得100-90分,较好的得89-60分,一般的得59-50分。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方案10%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科学、合理、及时、便捷、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专业售后人员,综合实力强大的得100-90分,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比较科学、合理、及时、便捷、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的得89-60分,售后服务措施及培训一般的得59-50分。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1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0×K1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1。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0×K2 +(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二、保密要求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除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3.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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