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1HI1000001)
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1HI1000001)
项目名称: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1HI1000001)
标的名称 | 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202101HN002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2月 19 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本次挂牌终止 | |||||||||
标的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三沙市永兴岛宣德路西沙宾馆106-23(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宝华海景大酒店13楼)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郭强 | |||||||
成立时间 | 2013-08-19 | 注册资本 | 1亿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经营范围 | 海洋工程,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研发,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流服务,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土地成片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开发服务,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进出口贸易,旅游项目投资。 | |||||||||
职工人数 | 24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50 | ||||||||
2 |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30 | ||||||||
3 |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 20 | ||||||||
内部决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 |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68.78 | 213.29 | 210.23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9783.93 | 192.21 | 9591.71 |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海南分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0年9月 | 272.31 | -51.32 | -51.3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年度累计 | 10263.86 | 723.50 | 9540.36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海南瑞衡评报字(2020)第1217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9月30日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9943.45 | 713.08 | 9,230.3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846.07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党委会议纪要(2020)26号、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0)21号 | |||||||||
转让方承诺 | 1、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关于转让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批复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2000万元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60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2月19日17:00。 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与转让方签订协议,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不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视为违约。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公开挂牌、一人摘牌”方式转让;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价高者得,且不因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产生违约情形而改变,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1年2月1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需在2021年2月1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照挂牌底价,以“公开挂牌、一家摘牌”方式竞得。若两人及以上参与竞买,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4.doc">《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50000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2月20日上午9:00至2021年2月20日上午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秒 | |||||||
服务费 | 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招标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