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招标公告
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招标公告
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17-21、27-29、30-32号楼)工程/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17-21、27-29、30-32号楼)工程二标段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ZA********6
1、 工程名称: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17-21、27-29、30-32号楼)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2013重点工程 (2)投资额:4305.00万元
(3)工程地点: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 (4)建设规模:37216.00
3、 标段编号:TZA********602 标段名称: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17-21、27-29、30-32号楼)工程二标段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279.00万元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必须满足: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必须满足:建筑工程二级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1)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7、其他报名条件: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投标时间:2013-2-6至2013-2-26;投标地点为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信息大厅(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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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附件下载: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多层)(资格后审)招标公告.doc
公告详细信息:
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
(17-21、27-29、30-32号楼)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的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区(17-21、27-29、30-32号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通州市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川姜镇磨框镇村
⑵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多层):17-18-19-20-21#楼,3821㎡×5,4+1,框架结构;
二标段(多层):27-28-29#楼,3322㎡×3,4+1,框架结构;30-31-32#楼,2715㎡×3,4+1,框架结构;
⑶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 3 月10 日至 2013 年11月10 日
⑷质量要求:主体通州区优质,总体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1
17-18-19-20-21#楼施工图所含内容
2026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房屋建筑工程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
27-28-29#楼、30-31-32#楼施工图所含内容
2279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良好;
⑷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8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3年 2 月 5 日至2013年 2 月 26 日。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3年 2 月 26 日 24 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招标人将于2013年 3 月 1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2013 年 3 月 1 日 24 时前发布最高限价及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3 月 4 日 9 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标段【采用银行汇票(通州区范围内可银行转帐)】。
14、特别提示:
(1)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
(2) 潜在投标单位应在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单位未使用本单位加密锁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08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交通路43号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38*****868 传真:****-********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俞振飞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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