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金庭地区人民医院关于金庭医院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地区人民医院关于金庭医院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地区人民医院关于金庭医院配套用房建设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金庭医院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2 月0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T2021-WZ-C-001

项目名称:金庭医院配套用房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08万元

最高限价:211.08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金庭医院

2、本工程招标范围:金庭医院配套用房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医院

5、工程质量:合格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1月 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4、********3、********6(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7日09:30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最新规定执行。

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地区人民医院   

地 址:苏州市金庭镇金庭路109号   

联系人:陆斐

电 话:****-********

1.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500号国贸大厦A座608室

联系人:孙斌

电 话:****-********138*****7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建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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