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窑街净水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红古区窑街净水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Z130235-YJMDJT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业主委托,对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红古区窑街净水厂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招 标 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红古区窑街净水厂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建设规模:设计净水量15000 m3/d(625 m3/h);
招标范围:岸边取水泵1座,净水厂1座的设计、施工安装及调试。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即对本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以总包方式一并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方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具有市政行业(给排水)设计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施工许可证,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2、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专业)或具备壹级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员工);近三年有同类项目业绩(黄河水净化)不少于3项,同期内必须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其它原因而使合同解除。
3、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3. 1只有当投标人不能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时,才允许投标人依据本项目的资质条件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必须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 2 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向牵头单位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标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对项目总承包负责,联合体其他成员附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机械员),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四、其他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2月7日至2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407室
招 标 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办 公 地 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路
邮 政 编 码:730010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韦尧鹏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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