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坝电站1#、2#水轮机组技改招标

花桥坝电站1#、2#水轮机组技改招标

花桥坝电站1#、2#水轮机组技改招标
  • 更新时间2020-11-23 16:06:20
  • 开始日期2020年9月27日
  • 截标日期2020年10月15日
  • 中标单位昆明茂凯水轮机发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详细描述

投标报名请点击

投诉电话:****-********

花桥坝电站1#、2#水轮机组技改招标

开始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

截至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

招标单位:云南贡山华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投算中心-****-********

地 址:国际友联大厦28楼投算中心

2020年9月


目 录

********0" title="链接关键词">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2

********1" title="链接关键词">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2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

一、招标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花桥坝电站1#、2#水轮机组技改

2、招标编号: 

3、招标工作内容:①技改二台水轮机组(1#、2#机组,70年代出厂);机组型号HL220-WJ-50,厂家为昆明电机厂。技改内容及报价格式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新制导水机构

HL220-WJ-50

昆明电机厂

花桥坝电站

2



含顶盖、底环、导叶、转轮(新制叶片不锈钢)

2

新制轴承座

2



含水导瓦、推力瓦、冷却器、底板(改造型,特点:稳定性好)

3

新制水机轴

2



配合轴承座、水封

4

新制水封

2



改造为不接触密封,特点:不伤大轴

5

新制弯管

2



照原尺寸新制

6

做漆

2



蜗壳整体批灰、喷漆

7

安装、调试

2



清洗发电机,做绝缘处理,新制配件整体安装

8

运输

1



来回(专车)

投标总价


本报价含税(普票),技改内容各部件必须注明所用材质。

4、合同工期:技改二台水轮机组工期为合同签定后7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近两年必须有轮机技改、大修等业绩。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前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如你公司对本项目有意参与投标,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上午9:00—11:30,在江东集团官网上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本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报名后将营业执照(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等资格审查文件在投标前提交甲方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投标。

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在甲方确定开标时间、地点后另行通知。

七、投标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发函至(邮箱:********08@qq.com),本公司统一进行答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贡山华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国际友联大厦28楼投算中心。

联系电话:657358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云南贡山华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龙江路134号

联系人:赵广正

联系电话:139*****688

2

招标代理机构

自行招标

3

招标项目名称

花桥坝电站1#、2#水轮机组技改

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

招标范围

技改二台水轮机组(1#、2#机组),具体内容见前表。

6

质量要求

修复及技改完成后正常运行72小时,达到设计发电能力。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0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不召开,如有疑问请各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1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13

分包

不允许

14

偏离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标准提高、施工周期缩短等)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通知、补遗通知等

16

投标截止时间

甲方另行通知

17

投标报价

须按工作内容分项报价及报总价

1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0日历天

19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万元

20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两年(2019年至今)

2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2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3

装订要求

A4纸,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

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昆明国际友联大厦28楼投算中心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甲方另行通知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2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1

履约担保

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至现场,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被授权人出席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3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人员进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技改完成正常运行72小时付至80%。

3、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

4、质保金:5%,质保期:二年。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周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附件;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部分;

(2)商务部分;

(3)技术部分。

3.2投标报价

3.2.3投标报价

3.2.3.1本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此包干价已含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2.3.2报价依据:

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行情报价。

3.2.4投标文件的费率或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最后修正的费率在中标后即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投标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3.2.5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任何未列明或漏报的项目费用,招标人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且所报价格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

3.2.3投标人应充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在充分考虑未来履约过程风险的情况下进行报价,为防止恶意竞争,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审查和评估;对于未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履约义务的报价或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0月15日17:00前交至招标人财务人员:何石梅,座机电话:****-*******账号:********136*****0314,公司名称:云南贡山华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库人民路支行,以财务人员开具的票据为准。
3.4.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形式:公对公账户汇款。
3.4.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以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起点,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为终点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标人必须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负责,受其约束。而在投标有效期开始生效之前(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后,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中标通知而不受任何约束或惩罚。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包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3.4.4、投标保证金的利息归属:无息退款。

3.5其他资料

3.5.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详见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为一个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参会人员;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并对投标人进行点名;

(4)由相关部门检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4.1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3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招标人的权力

10.1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招标评选小组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

10.2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否中选,招标人均不退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招标人不承诺最低的报价一定中选。

10.4对于未中选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选原因的任何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改 水轮机 电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