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字【2012】25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人: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 。
三、工程地点:吉水县城。
四、项目概况:赣江二桥工程西起吉水县城赣江西侧规划光彩西大道,桩号K0+050,跨越赣江和滨江路(青湖大道),东接吉阳路,终点止于万里大道,桩号K1+800。路线全长约1.75km,其中桥梁段1.31km,接线段约0.44km。
赣江二桥主桥标准横断面布置:3.25m(人行道含护栏)+3.0m(拉索区)+3.5m(非机动车道)+(0.5m+2×3.5m+0.5m)(机动车道含路缘带)+0.5m(防撞护栏)+(0.5m+2×3.5m+0.5m)(机动车道含路缘带)+3.5m(非机动车道)+3.0m(拉索区)+3.25m(人行道含护栏)=36m;赣江二桥西引桥标准横断面布置:3.25m(人行道含护栏)+3.5m(非机动车道)+(0.5m+2×3.5m+0.5m)(机动车道含路缘带)+0.5m(防撞护栏)+(0.5m+2×3.5m+0.5m)(机动车道含路缘带)+3.5m(非机动车道)+3.25m(人行道含护栏)=30m;赣江二桥东引桥标准横断面布置:3.25m(人行道含护栏)+3.5m(非机动车道)+(0.5m+2×3.5m+0.5m)(机动车道含路缘带)+0.5m(防撞护栏)=15.25m。赣江二桥工程建安费约为40108.93万元。
五、施工工期:赣江二桥工程建设工期为26个月。
六、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 (具体以审批后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九、对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05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负责独立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 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110米市政(或公路)桥。②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及以上斜拉桥;两个条件可以在1座桥上体现,也可以在多座桥上体现。
5、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起作为独立承包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新建桥长不小于1000m的市政(或公路)跨江或跨河大型桥梁。②独立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110米市政(或公路)桥。③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及以上斜拉桥;三个条件可以在1座桥上体现,也可以在多座桥上体现。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于2013年2月16 日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在网上公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和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投标人应将3000元的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一起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9:00,投标文件必须在该截止时间前(2013年3月11日8:30~9:00)递交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六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现场指示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55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122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 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 招标人: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法定代表人:(章)联系人:王卫东 电话:
139*****555编制时间: 二O一三年二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二○一○年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备案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2招 标 人名称: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地址: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主任电话:
139*****5551.1.4 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部门: 吉水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地址: 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1.1.5 工程名称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1.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1.1.7 建设地点吉水县境内1.1.8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约1.75km,其中桥梁段1.31km,接线段约0.44km。1.1.9 结构类型斜拉桥1.1.10 现场施工条件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施工水电:具备开工条件勘探资料:具备开工条件1.2.1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赣发改交通字【2012】2535号文1.2.2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1.2.3 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1.3.1 工程建安费约40108.93万元1.3.3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1.3.4 资金到位情况已落实1.4.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 (具体以审批后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1.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4.3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 3月底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5月30日1.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1.5.2 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专业:市政工程(路桥专业)或公路工程(路桥专业)等级:壹级1.5.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6 工程分包约定不允许1.6.1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于2013年2月16日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在网上公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和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投标人应将3000元的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一起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1.6.2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U盘形式)一份。1.6.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受理单位: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递交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6.4 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3 月 11日(上午) 9 时 00分 1.7.1 开标会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1.7.2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1.8.2 资格后审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2.2.1 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2.3.1 招标答疑□√不召开[投标截止时间7天之前,投标人将需要答疑的内容以邮件形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人指定邮箱(
********0@qq.com和
********06@qq.com),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答疑内容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2.3.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7 天前2.3.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答疑内容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2.4.1 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 5天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3.1.2 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报价3.1.3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3.1.4 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5 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版)(市政定额中缺项部分参照公路工程2009年定额)。3.1.8 信息价的采用主要材料价格原则上执行《江西省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中吉安市的价格和《吉水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第1期中的价格,取价顺序为首先按《吉水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第1期的价格,其中没有的价格再采用《江西省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中吉安市的价格,部分材料采用市场价3.1.10 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有,详见工程量清单;3.1.1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支付3.2.1 工程计费标准按照江西省2006年市政工程取费标准执行。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经招标人签证认可的市场材料价差;□√ 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 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 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调价系数或有关文件规定;□ 其它: 3.3.2材料供应要求□√ 材料供应要求:材料应提供三证(出厂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承包人必须使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并符合规定和要求。参考价为发包人指定档次的价格,承包人采购时需按同档次价格优质品牌进行采购。4.1.3 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标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凭证;(5)项目管理机构;(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8)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9)近年财务状况表;(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1)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4)其他资料;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1.4 招投标文件采用的范本招标文件参照2010年版《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4.3.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帐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打入以下三个帐号中任一帐号均可),不能提交现金,以投标截止期前一天16:00(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帐户上能查到的进帐为准,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开 户 人: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帐号:
********9878开 户 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
173*****900*******开 户 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帐号:
143*****0400068135.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方式□√ a(资格标);□√ b(技术标);□√ c(商务标);□√ d(电子标)。6.1.2 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吉水县招标投标办公室6.2.1 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见评标办法7.1.2 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3 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计价;7.1.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其中省级专家5 人(技术类3人,经济类2人),业主代表2名;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6中标的确定方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确定中标候选人。7.1.7定标原则将得分高者的第一中标排序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7.1.8 中标排序人的推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2 工程担保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股份制银行的支行或分行;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提交。9.3.1工程工期招标人要求的施工工期2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3月底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5月30日9.5.1 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20000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9.6.1 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的奖励赶工措施费无 ;提前竣工奖无 。9.6.2 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无9.7.2 达到省优良工程的奖励无9.7.3 未达到优良等级的罚金不适用9.10.1 工程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10%工程预付款。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每次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0%,分5次扣完)分期从投标人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9.10.2 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时间当工程款付至 30%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9.10.3工程款进度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和尾款返还办法)按季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每季按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交工且工程相关档案符合要求并归档后,办理竣工结算并且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审计后发包人支付至审计决算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10.1.1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10.2.1 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符合国家规范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试测标准10.3.1 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评定标准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 说明事项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3、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复印件(除特别说明的外)均指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5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8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5、投标单位若为外省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标后1个月内办理进赣备案手续承诺书;6、投标单位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7、投标单位需提交其他承诺书及相关证明。8、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质量事故,无在建工程)。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议,请在投标截至时间7天前提出,否则默认为遵守本招标文件条款规定。12.1.2 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一、重大偏差内容:见评标办法二、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见评标办法注:本专用要约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1.1.4招投标监管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1.1.5工程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1.1.6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1.1.7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7。1.1.8建设规模: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8。1.1.9结构类型: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9。1.1.10现场施工条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10。1.2招标项目立项和设计1.2.1立项批准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2.2设计单位: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2。1.2.3施工图纸备案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3。1.3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1.4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 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1.4.2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1.4.3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1.4.4承包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1.4.5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1.5投标人资格要求1.5.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1.5.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2)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职称证原件。(4)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1.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1.5.6招标人对工程分包约定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6。1.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招标文件的获取: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电子标、资格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要约条款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接受投标文件的单位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1.7开标会时间、地点和投标有效期1.7.1开标会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1.7.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8资格后审要求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可自行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和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备案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2.3条所述的招标答疑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2.2现场踏勘2.2.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3招标答疑与澄清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中约定的时间前,将需要答疑的内容以邮件形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人指定邮箱(
********0@qq.com和
********06@qq.com),以便招标人在答疑期间澄清。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3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并以补遗书的方式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2.3.4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人作出的答疑将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及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2.3.3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和作出答疑。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4.2补充通知将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2.5招标文件的备案2.5.1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应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3.投标报价3.1投标报价3.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3.1.2招标人约定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1)固定价格报价。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3.1.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3。(1)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子目和工程量同招标人所发的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1.4招标控制价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4。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7天前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在评标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编制投标报价。3.1.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赣建价[2009]3号)及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2)投标人也可采用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但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10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应备好本单位编制的企业定额,以便评标委员会询标查阅。(3)计价采用的费用定额:详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5。(4)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和招标人约定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3.1.9.信息价缺项的采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9。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缺项部分的材料,招标人可参考近期发布的《江西省造价信息》和《江西省市场价格信息》或按市场价格确定材料价格,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比较与评审。3.1.10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10。3.2工程计费标准和施工要求3.2.1工程计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招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2.1中的计费标准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取工程费用及编制投标报价。3.3工程结算和材料与设备供应要求及结算办法3.3.1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1,并在合同中约定。3.3.2材料供应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3.2中约定由招标人采购的材料供应要求,并体现在合同中。(2)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3.3.5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4.投标文件的编制4.1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凭证;(5)项目管理机构;(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8)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9)近年财务状况表;(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1)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4)其他资料。4.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组织设计。4.1.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汇总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1.4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上述内容确定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人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1.3。投标人在使用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时,如相关内容较多不够填写,由投标人自行添补。4.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4.2.1投标文件(含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叁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商务标和资格标正副本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或逐页加盖法人印章。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正本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枚,除此之外,所有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技术标禁止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技术标装订须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技术标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要求:封面、侧面及封底均采用白色皮纹纸,侧面不得做任何记号,切割整齐,正本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枚,且无其他文字,所有副本的封皮必须是完全空白,不能标明“副本”字样。4.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4.3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帐户或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3.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帐。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5.1.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按下列方式密封: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标书(含电子文件U盘)、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密封。并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5.1.1中约定的要求递交密封袋:a、资格标文件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内(电子文件U盘需和资格标正副本一起密封在资格标密封袋内,U盘上需要投标人的名称和项目名称)。b、技术标正、副本装在技术标密封袋内;c、商务标正、副本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5.1.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5.1.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5.1.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5.1.5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及电子标)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提倡投标人使用标准密封袋,避免造成失误。5.2投标截止期5.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5.2.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5.2.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5.2.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5.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5.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5.3.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管部门按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6.开标6.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需要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6.2 开标程序6.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检查原件;(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人的资格标,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6.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6.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7.评标7.1评标7.1.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严格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 “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内容的;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①投标文件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28条、第35条规定内容的;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4)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局令第30号第69条、第71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80条规定的;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7.1.2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2,以下评标办法一经招标人采用即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1)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附件二“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招标控制价方法控制报价,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采用量化计分评审。(2)招标人自行编制评标办法的,详见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的评标办法。7.1.3控制报价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3。7.1.4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省级专家5人(技术类3人,经济类2人),业主代表2人。开标前由招标人纪检监督人员从江西省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评标专家。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5。7.1.6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6。7.1.7定标原则: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7.1.8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排序人的数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8。7.1.9招标文件有规定、有要求、有禁止的内容,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废标或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定为废标或重大偏差。7.2偏差7.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的偏差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均属细微偏差。7.2.2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对投标文件的偏差内容进行评审,凡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和幅度内的偏差,不得认定为重大偏差。7.3投标文件澄清7.3.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8.授予合同8.1中标8.1.1招标人应对赣江二桥工程中标排序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等进行实地考察,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排序人资格,并将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8.1.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1.3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8.1.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项目经理在省或市(县)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招[2009]9号)文件的规定。违反规定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8.1.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五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8.2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8.2.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8.2.2本工程担保的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8.2.2。(2)本工程实行银行保函。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10%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国有股份制银行的支行或分行。本招标项目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中要求的数额和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②在投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的的支付担保。③投标人履约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招标人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后(不含质量保修金)28天内一直有效。8.2.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它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8.2.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8.2.5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中约定。8.2.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9.合同主要内容9.1施工合同的采用9.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9.1.2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9.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9.2.1进度计划(1)投标人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技术标的组成内容,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人在审议技术标时可要求中标人修正,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将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交招标人批准。(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实施。9.3工程工期9.3.1本招标项目的工期约定: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1。9.4工期延误9.4.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9.5工期延误的赔偿9.5.1非本招标文件9.4条款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延误赔偿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5.1。招标人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9.6工期提前9.6.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工期提前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1。9.6.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的奖励: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2。9.7工程质量9.7.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9.7.3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9.8工程安全 9.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9.9合同价款与支付9.9.1合同价款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合同价即为结算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9.9.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规定;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件的规定。9.9.3合同价款的调整: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和合同约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应调整的范围外,发、承包双方不得以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9.10 工程款支付9.10.1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1。工程开工后,招标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工程预付款。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9.10.2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2。9.10.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10.3。9.12 保修9.12.1乙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依法对本工程进行保修。9.12.2甲、乙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保修书,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9.12.3保修期限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保修费用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质[2005]7号)。按国家规定并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具体明确。10.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10.1 技术规范10.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1.1。10.2 材料质量和试验要求10.2.1本招标项目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的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2.1。10.3 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10.3.1本招标项目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3.1。 11.图纸和技术资料11.1 施工图纸11.1.1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11.2 技术资料11.2.1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12.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 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2.1.1招标人需要说明的事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12.1.2招标人设定的重大偏差内容及废标、无效标、拒收及评判标准: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2。12.1.31、按照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增减工程量、变更、计量、材料单价调整(按“钢材价格超过±3%调差,水泥、沥青价格超过±5%调差,其他材料不调差。调差以每季度为周期,取当季度吉水县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值,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基数”规定)等,施工设计图纸印发后,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重新核算工程量清单,并按照承包人中标单价重新计算确定合同价格,如果在招标清单中出现漏项项目,招标人将参考投标人所报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予以计算。工程量清单外的新增项目及暂定价项目,其单价按下式计算:单价=预算定额单价*[(中标价-扣除暂定总价)/(招标最高控制价-扣除暂定总价)]工程量清单外的新增项目及暂定价项目结算时依据及取费标准:a、依照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而成。b、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西省市政、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版)、《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市政定额中缺项部分参照公路工程2009年定额。c、主要材料价格原则上执行《江西省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中吉安市的价格和《吉水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第1期中的价格,取价顺序为首先按《吉水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第1期的价格,其中没有的价格再采用《江西省造价信息》2013年第1期中吉安市的价格,部分材料采用市场价;人工单价执行赣建价[2011]8号文即综合工日47元、装饰人工57元;税金按赣建招标[2011]22号和赣建价[2011]12号文件进行调整,本工程采用3.413%;按赣建价[2012]3号文取消上级(行业)管理费。d、未说明的详见清单特征项目描述。定额中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费用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自担风险,今后一概不做调整。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仅有投标报价无完整的工程量清单者评标时一律不得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必须吻合。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企业承受能力、自身优势在投标时自主决定适度报价,今后一概不做调整。投标人中标后(除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中标价款(合同价款),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强制性要求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2009-2011年度),并反映财务状况良好,持续盈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投标人在过去三年(2009-2011年)中: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不高于85%;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二.投标人过去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亿元(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起作为独立承包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新建桥长不小于1000m的市政(或公路)跨江或跨河大型桥梁。②独立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110米市政(或公路)桥。③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及以上斜拉桥;三个条件可以在1座桥上体现,也可以在多座桥上体现。注:(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05年1月1日之后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3年内没有受到过省、部级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或违约行为且社会信誉良好;5.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6.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过拖欠税收的不良记录。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1、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执业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2、自2005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负责独立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 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110米市政(或公路)桥。②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及以上斜拉桥;两个条件可以在1座桥上体现,也可以在多座桥上体现。3、本单位在编职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4、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质量事故,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程师11、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自2005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总工,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负责独立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 1座新建主跨不小于110米市政(或公路)桥。②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1座及以上斜拉桥;两个条件可以在1座桥上体现,也可以在多座桥上体现。3、本单位在编职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桥梁工程师5名①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工作经验;③本单位职工。试验检测工程师1名①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持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桥梁、公路、材料)师资格证书;③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工作经验;④本单位职工。质检工程师1名①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工作经验;③本单位职工。测量工程师1名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工作经验;③本单位职工。合同工程师1名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计量工作经验;③本单位职工。机械工程师1名①机械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工作经验;③本单位职工。会计师1名①会计师及以上职称;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从事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财务工作5年以上;③本单位职工。造价工程师1名①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持有交通部乙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造价师;③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公路工程工作经验;④本单位职工。安全工程师1名①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且5年以上安全工作经验;③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 ④本单位职工。专职安全员2名①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②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③本单位职工。专职环保、水保员各1名工程师及以上,从事相关工程施工且负责环保、水保工作2年以上经历。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暂时不用提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后7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不低于上表要求的进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表,作为合同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主要机械设备装载机≥2.0立方米台2振动压路机YZ20t以上台1挖掘机≥2.0立方米台2洒水车≥6000L台1推土机≥90KW台2强制式砼搅拌机≥500L,电子称重、自动控制配合比台2砼搅拌站≥90m3/h以上台2钻机 台15混凝土运输车8m3 辆8混凝土输送泵60m3/h台4汽车吊车QY25辆8架桥机120t台1预应力设备 套6自卸汽车≥15 t辆4运梁车 台2龙门吊10t、60t套4试验检测设备一、土工设备1CBR试验仪器台12自动击实仪(STDJ-3型)部13手动重型击实仪套14土工标准筛套15数显液塑限测定仪套16烘箱(1M3,小0.6M3)台各17轻型动力出触探仪套18弯沉仪(5.4m)套19灰剂量测定仪套110干燥器个1二、称量设备1电子天平感量0.1g称量1000g台12浸水电子天平感量0.1g称量5000g台13电子天平感量0.01g称量2000g台14电子天平(可用电池) 感量1g称量10kg台1三、水泥检测设备1水泥负压筛析机台12水泥净浆搅拌机台13水泥标准稠度仪套14水泥胶砂搅拌机行量式台15水泥胶砂振实仪伸臂式台16电动抗折机台17水泥标准养护箱台18安定性沸煮箱 4×4×16㎝台19膨胀值测定仪台110水泥砼振动台台111砼强制式搅拌机台112砂浆稠度仪台1131000KN万能试验机台1142000KN压力机台115碎石标准筛套216砼砂筛套217压碎值仪套118压碎指标值仪套119摇筛机套120砼标养室(恒温、恒湿)间1 注:投标人需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主要机械设备原始发票扫描件。 附件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文件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10]1号中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10 分;项目管理机构:5 分;评 标 价:70 分;财务 能 力:2分;业绩:8分;履约 信 誉:5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只有通过资格标审查和技术标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审查。(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按招标文件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和未通过资格标和技术标审查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外,所有不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及不低于90%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控制价上限进行算术平均之后作为评标基准价。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1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合理、有保障的可得0.5分;在此基础上方案周全可靠、保障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的可最多加0~0.5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4分施工方案合理、操作方法可行、技术措施有保障的可得2分;在此基础上方案周全可靠、方法和技术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的可最多加0~2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5分有工期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0.7分,在此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保证措施完善有针对性的可最多加0~0.8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1.5分有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0.7分,在此基础上,管理体系周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可最多加0~0.8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分有相关体系和制度、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0.5分,在此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制度完善、措施具有针对性的可最多加0~0.5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1分有项目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事故应急预案的可得0.5分,在此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的可最多加0~0.5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 5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3分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可得0.5分。在此基础上,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主跨不小于110m的市政斜拉桥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每一个项目(需提供相关项目任职证明)加0.5分,本项最多可加1分。担任项目经理获得过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一个项目(需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加0.5分,本项最多可加1分。自2005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加0.5分,本项最多可加0.5分。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2分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可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主跨不小于110m的市政斜拉桥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工的,每一个项目(需提供相关项目任职证明)加0.5分,本项最多可加1分。2.2.4(3)评标价 7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1;(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2;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次招标中,E1=2,E2=1。一般情况下,评标价基本分得分计算分值以保留两位小数为准,但当只保留两位小数无法区分评标价基本分得分值的高低时,可顺延小数位数取值,直至可区分高低为止。2.2.4(4)财务能力2分企业注册资本金1分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3亿元的可得基本分0.6分。在此基础上,注册资本金每提高1.5个亿的可加0.2分(提高不足0.5个亿元的不加分),最多加0.4分。2009、2010、2011年的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1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可得0.6分。在此基础上,资产负债率每降低5%加0.2分,最多加0.4分业绩8分投标人施工业绩8分投标人完成的市政斜拉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标准的可得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自2005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每独立成功完成并已交付使用过一座新建桥长不小于1000m、主跨不小于110m的市政斜拉桥加1分,最多加3分。履约信誉5分获奖情况5分(1)信誉满足强制性资格要求得3分;(2)投标人2005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所完成的桥梁工程获得过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须提供获奖相关证明材料),每个奖项加0.5分,最高加2分。注:(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05年1月1日之后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取抽签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2. 评审标准2.1 资格标评审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资格标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标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招标文件规定废标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3.2 技术标评审对通过资格标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否则做废标处理。3.3 商务标评审对通过资格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商务标评审。3.3.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3.2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3.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3.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3.5资格标投标函和商务标投标函报价需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3.4 专家对投标单位进行打分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3 投标人得分=A+B+C+D。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6 评标结果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中标无效、废标、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裁判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禁止行为或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废标或重大偏差内容时,按下列方法处理:一、中标无效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第49条至第64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行业管理规定的,由招标监管机构依法查处。二、废标投标文件有废标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法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20、21、23、25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50条规定裁定为废标,并在开标现场公布。三、重大偏差裁定(一)有下列内容之一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裁定为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并告知是重大偏差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未告知是重大偏差的,一律裁定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裁定为重大偏差);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二) 对重大偏差的裁定意见不一致时,按本评标办法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进行认定,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实质性不响应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四、细微偏差的裁定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五、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审时的裁定程序评标委员会裁定前,可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19、26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第51条第52条、第53条规定进行询标。(一)重大偏差的裁定按下列步骤进行:1、重大偏差由评委提出来,并列出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内容及裁定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讨论,裁定前对较关键问题可进行询标,重大偏差应书面裁定并集体签名;2、在开标现场公布重大偏差裁定结果;3、当事人有异议的,应书面提出申辩理由, 评标委员会应集体重新裁定, 重新裁定结果为评标阶段的最后裁定; 4、当事人对重新裁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开标会结束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二)细微偏差的裁定按下列步骤进行:1、由评委提出来, 关键问题可进行询标;2、评标委员会集体裁定后,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吉水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我单位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编制已完成,并已认真审核,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请予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有关手续。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单位(公章):年 月 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章)年月日 (正、副)本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标)投 标 项 目: 投 标 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电话: 投 递 日 期: 目 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凭证五、项目管理机构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七、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九、近年财务状况表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一、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十四、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证书编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 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年__月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月__日说明:1、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有关活动,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需办理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说明:1、如果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有关活动,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 四、投标保证金凭证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由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采用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以投标截止期前一天16:00(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人帐户上能查到的进帐为准,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五、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七、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八、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 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 专业,学制年经历年~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目前任职项目状况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可以调离日期备注注: 1.本表后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2.本表后应附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复印件。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九、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净资产收益率%2.总资产报酬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本表后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需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十一、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交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需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十二、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 十三、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数量(台)预计进场时间小计其中自有新购租赁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上述已列或未列的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机械。中标后,总承包人将根据此表检查进场的机械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总承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设备直到满足工作需要,且不增加费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十四、其他资料 (正、副)本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 标 项 目: 投 标 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联系人:电话: 投 递 日 期: 目 录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汇总表三、综合单价分析表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证书编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综合单价分析表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字以内);(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3)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通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10)农民工工资及为农民工创收保证体系及措施;(11)企业廉政建设保证体系及措施;(1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可用图表表示。 注:技术标为暗标,具体格式参照第二部分招标文件4.2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