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四支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利通区四支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四支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农)发[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
2.2招标内容:房建、渠道砌护及配套建筑物,供电系统、传输光缆建设;支、斗渠自
动化量水设施及系统。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Ⅰ标段:房建(含办公设备)、闸室,渠道砌护及配套建筑物,供电系统、传输光缆建设。Ⅱ标段:支、斗渠自动化量水设施的安置,终端设备,系统软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Ⅰ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Ⅱ标段须具有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实施乙级以上(含乙级)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有过同类规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报名,在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日报》和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 地 址: 银川市湖滨东街51号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姬学娟 联 系 人: 刘银存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rch1236@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宁夏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账 号: 140*****900007037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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