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钹山游客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铜钹山游客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广招字[2013]第010号
招 标 条 件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铜钹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 ||||||||||||||||||||
招标工程项目 | 铜钹山游客服务中心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广发改字[2013]04号 | ||||||||||||||||||||
项目总投资 | 约447.6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429.8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 | ||||||||||||||||||
招标工程概况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广丰县铜钹山镇军潭村 | ||||||||||||||||||||
工程基本 情况及招标 范 围 | 建筑面积 | 约4712m2 | 层数 | 三层 | 结构 | 框架 |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一个标段 | |||||||||||||||||||
二标段 | / | ||||||||||||||||||||
三标段 | / | ||||||||||||||||||||
四标段 | / |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企业资质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 资质等级 | 贰级及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房屋建筑 | 资格等级 | 二级及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标段 | ||||||||||||||||||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 企业近36个月(不含预审本月度)完成过造价在人民币430万元以上的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完整图纸一套,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以便查询确定或实地考察。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作不良记录备案。 |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
投标 (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其他要求 | 1、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和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上饶市外施工企业必须按广丰县人民政府广府发[2010]8号文件第九条要求,到广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3、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人证书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及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限内到招标业主处当场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受理报名。 4、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书 | ||||||||||||||||||||
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的,记不良行为三个月。本工程委托人、建造师、五大员不得变更。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预审文件。 |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3.02.08 | 报名期限 | 7个有效工作日 | ||||||||||||||||||
报名 时间 | 2013年02月08日至2013年02月21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 30分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电话 | |||||||||||||||||||||
报名地点 | 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房管大楼八楼)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13年 月 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2013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负责人: 2013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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