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招标公告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 投资建设-移交(BT)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 己由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工〔2012〕17号文 批准修建 ,并由 清远市人民政府 批准采用以 投资建设-移交(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建设单位及 招标人为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项目管理处 。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投资建设-移交(BT)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 况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 投资建设-移交(BT)
2.1.2 项目概况: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路线全长约21km,起点位于连州市丰阳镇(K308+933),经大水边、沙铺、云雾洞、沙坪、牛洞,终点位于与湖南交界的南风坳(K329+921.5),原有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 , 水泥砼路面 ,公路等级为二级。
2.1.3 工程造价: 建安造价 42 39万元。
2.1.4 计划工期:总工期 24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招 标范围:
①投资范围: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投资、建设与移交。
② 施工内容包括: 本合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期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
2.1.7 回购期为2年 ,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起 。
3. 投标人 资 格要求
********7">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过 2011 年 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国内企业,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融资能力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8">: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 (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 3000 万元或以 上(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
3.3 投标人自有资金额度应不少于 1301.70 万元 人民币(如 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或全体提交)。
3.4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4.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3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 (或以上)资质 ;
3.4.4 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4.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0岁以下。
3.6 市外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有效的 投标备案手续 (如为联合体, 具备施工资质一方 办理)。
3.7 本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1]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 (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 件 的获取
4.1 凡有意 参 加投标者 , 请于 201 3 年 2 月 4 日至 201 3 年 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 至 11时3 0 分 ,下午 2 时 30 分 至 5 时(北京时间),到 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三楼302室)持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报名申请表(可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下载 ) ;
②联合体协议书(如 有 );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为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交);
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
⑧ 市外 投标施工企业 有效备案 ( 外地企业年度备案或单项备案 ) 登记表(若为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交) 。
上述报名资料 另提供复印件 一式两份 , 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 逐页 加盖公司公章。
4.2 招标文 件 每套售 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在4.1 项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参与投标的申请人 数量少于3家的,报名时间则自动延长3个工作日。
5. 投标文 件 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 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 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13 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 ,投 标人应于当日 9 时至 9时30 分 将 投标文件递交至 清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三楼开标室),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
5.3 逾期送 达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 0 万元。
6 .发布公 告 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民营经济报 》 上 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省道S114线连州丰阳至南风坳段路面大修工程 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廖生 电 话: ****-******* 传 真: ****-******* | 招标代理: 广东天正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电 话: 07 63 - ******* 传 真: 07 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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