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学院生活区二期工程(生活区组团四1-9栋学生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南北楼及生活服务中心一、二)招标
江夏学院生活区二期工程(生活区组团四1-9栋学生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南北楼及生活服务中心一、二)招标
招标编号:XMCS-FZ(招)2012-128-2
开标时间:2013-03-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江夏学院生活区二期工程(生活区组团四1-9栋学生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南北楼及生活服务中心一、二)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05]9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江夏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江夏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生活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二期总投资约31386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23734㎡,其中本次招标约17000万元,建筑面积为69424㎡;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江夏学院生活区二期工程(生活区组团四1-9栋学生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南北楼及生活服务中心一、二),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生活区组团四5-9栋宿舍楼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厦门合道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1和2012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均未被登记为三个及以上C级,或一个D级的;
3.9投标人须是进入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名录详闽建筑[2010]30号文及相关文件;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2月17至2013 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购买施工图纸,每份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可以在图纸出售期间,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jjsjy.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江夏学院生活区二期工程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3 月 15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图纸的票据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3.5.0.0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江夏学院;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生活区,邮编:350108;
电 话:****-********,传真:****-********;
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天骅大厦10-18 ,邮编:350003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 号:***************。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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