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铅山县]铅山县城南棚改置换房建设项目一期(西侧地块)人防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铅山县城南棚改置换房建设项目一期(西侧地块)人防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铅山县城南棚改置换房建设项目一期(西侧地块)人防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选定监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建设地点:铅山县城南。
2、服务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的人防监理服务。
3、本工程监理服务费金额: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费要约价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整),要约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投标人不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做无效标处理(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自拟)。注:(1)本项目难度系数不调整;(2)本项目监理费因工程量及造价变化监理费不作调整;(3)工期变化监理费不作调整
4、服务期限:至本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6、人员配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人防办及江西省人防办的相关要求。(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7、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及须递交的材料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未提供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业主单位将不予接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次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前六个月以上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5)监理资质证书原件;
(6)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备查。
注: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开标时间及程序
1、招标人定于2021年1月25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的招标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2、本次开标签到的编号为唯一编号,当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超过30家时,招标人在已编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人(不排序),宣布备选投标人名单,其他投标人退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16家至30家以内(含30家)时,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宣布备选投标人名单;当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在15家以内(含15家)时,宣布所有投标人进入投标人名单。招标人在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不排序),将其报名资料(含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当投标人报名资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投标人数量,经资格审查后,直至经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达到15家。当候补投标人个数不足以补足15家时,则全部补充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中标人,签到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四、其他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89*****110招标代理:江西日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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